按照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小组《关于开展第十七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我省拟推荐“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和“全国职工职业道德标兵个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4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等实名制方式,于2022年1月4日17时前向辽宁省总工会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 话:024-22581063
收件单位:辽宁省总工会宣传教育部
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8号
邮政编码:110832
辽宁省总工会
2021年12月28日
候选单位和个人名单
“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候选单位2家
1.辽宁省沙地治理与利用研究所
2.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全国职工职业道德标兵个人”候选个人2名
1.魏香颖 阜新市体育运动学校国家级教练
2.张腾蛟 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透平总装车间焊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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