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辽宁省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收支预算批复总表
二、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收入预算批复总表
三、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支出预算批复总表
四、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按功能科目批复总表
五、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六、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七、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批复表
八、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九、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批复表(空表)
十、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空表)
十一、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空表)
十二、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空表)
十三、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批复表
十四、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批复表(空表)
十五、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项目等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六、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债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空表)
十七、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空表)
十八、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空表)
十九、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四部分辽宁省总工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辽宁省总工会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预决算管理,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对财政预决算信息的知情权,提高管理效率,推动职能转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法规制度,结合辽宁省总工会财政预决算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财政预决算,是指经辽宁省财政厅正式批复的部门预算和部门决算。
一、公开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民生热点,方便社会监督。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财政预决算,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对外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职责
辽宁省总工会是财政预决算公开主体,负责公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政预决算,并对财政预决算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辽宁省总工会财务部负责具体承办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辽宁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审计监督;辽宁省总工会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对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纪检监督;辽宁省总工会服务中心负责对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公开内容
财政预决算公开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一)该暂行办法;
(二)辽宁省总工会工作职责和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名称;
(三)辽宁省财政厅正式批复的部门预决算报表;
(四)财政预决算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
具体公开内容以辽宁省财政厅正式通知为准。
四、公开要求
财政预决算公开信息由财务部按规定拟制并逐级报批后,于辽宁省财政厅正式批复部门预决算后二十日内,分别在辽宁省总工会官方网站和辽宁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实施“双公开”。具体公开方式和时间以辽宁省财政厅正式通知为准。
五、附则
本办法自2019年1月31日起施行,由辽宁省总工会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部分辽宁省总工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辽宁省总工会是中共辽宁省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是全省各级工会的领导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全总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省委的决策和指示,贯彻执行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省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二)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省各级工会推进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的有效落实,履行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发挥好建设、参与、教育、管理等社会职能。
(三)研究制定我省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指导全省各级工会依法推进工会组织建设,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基本制度的民主管理工作,推动劳动合同制度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和救助工作,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劳动竞赛活动、建功立业活动和安全生产监督活动,推进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建设。
(四)协助省政府做好全国劳动模范的推荐、管理和省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管理,推动工运理论政策研究、厂务公开、劳动关系监测、职工法律援助等工作,指导全省工会的建设和改革,负责全省工会的国际联络和对外交流工作。
(五)负责全省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六)承担省委、省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总工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辽宁省总工会机关
2.辽宁工运学院(离退休人员)
第三部分辽宁省总工会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1.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收支预算批复总表
2.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收入预算批复总表
3.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支出预算批复总表
4.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按功能科目批复总表
5.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6.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7.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批复表
8.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9.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批复表(空表)
10.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空表)
11.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空表)
12.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空表)
13.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批复表
14.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批复表(空表)
15.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项目等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16.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债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空表)
17.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空表)
18.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空表)
19.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见附件1至19)
第四部分辽宁省总工会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所有财政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786.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786.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86.3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9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9.6万元);
2.项目支出100万元(省级劳模特殊困难帮扶资金)。
在支出预算786.3万元中,没有政府采购支出、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和债务支出。
2019年预算收支比2018年减少77.8万元,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基本支出中没有安排副省级在职领导工作经费;二是项目支出中没有安排劳动竞赛专项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辽宁省总工会2019年财政预算中没有安排机关运行经费,即没有安排副省级在职领导工作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辽宁省总工会2019年财政预算中无政府采购项目,与上年一致。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辽宁省总工会2019年财政预算中没有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一致。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辽宁省总工会2019年财政预算中无国有资产占用项目,与上年一致。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辽宁省总工会2019年应当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个,涉及资金10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当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1.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12.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1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单位其他日常公用支出。
1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1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2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及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2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收支预算批复总表 | ||||||||||||||
预算批复表1 | ||||||||||||||
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 | 收入预算 | 支出预算 | ||||||||||||
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上年结转 | 其他非税收入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资本性支出 | |||||||||||
合计 | 786.3 | 786.3 | 786.3 | 99.9 | 26.8 | 559.6 | 100.0 | |||||||
辽宁省总工会机关 | 540.2 | 540.2 | 540.2 | 99.9 | 23.3 | 317.0 | 100.0 | |||||||
辽宁工运学院(离退休人员) | 246.1 | 246.1 | 246.1 | 3.5 | 242.6 |
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收入预算批复总表 | ||||||||
预算批复表2 | ||||||||
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 | 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上年结转 | 其他非税收入 |
合计 | 786.3 | 786.3 | ||||||
辽宁省总工会机关 | 540.2 | 540.2 | ||||||
辽宁工运学院(离退休人员) | 246.1 | 246.1 |
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支出预算批复总表 | ||||||
预算批复表3 | ||||||
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资本性支出 | |||
合计 | 786.3 | 99.9 | 26.8 | 559.6 | 100.0 | |
辽宁省总工会机关 | 540.2 | 99.9 | 23.3 | 317.0 | 100.0 | |
辽宁工运学院(离退休人员) | 246.1 | 3.5 | 242.6 |
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按功能科目批复总表 | |||||||||||
预算批复表4 | |||||||||||
单位:万元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类/款/项) | 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上年结转 | 其他非税收入 | ||
类 | 款 | 项 | |||||||||
合计 | 786.3 | 786.3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00.0 | 100.0 | ||||||||
29 | 群众团体事务 | 100.0 | 100.0 | ||||||||
201 | 29 | 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100.0 | 10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86.4 | 586.4 | ||||||||
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586.4 | 586.4 | ||||||||
208 | 05 | 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339.4 | 339.4 | ||||||
208 | 05 | 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247.0 | 247.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99.9 | 99.9 | ||||||||
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99.9 | 99.9 | ||||||||
210 | 11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99.9 | 99.9 |
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 ||||||||
预算批复表5 | ||||||||
单位:万元 | ||||||||
科目代码 | 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上年结转 | 其他非税收入 |
合计 | 786.3 | 786.3 | ||||||
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 99.9 | 99.9 | ||||||
50102社会保障缴费 | 99.9 | 99.9 | ||||||
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 123.2 | 123.2 | ||||||
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23.2 | 123.2 | ||||||
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 3.6 | 3.6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6 | 3.6 | ||||||
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59.6 | 559.6 | ||||||
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 | 10.4 | 10.4 | ||||||
50905离退休费 | 540.8 | 540.8 | ||||||
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8.4 | 8.4 |
附件6: | ||||||||
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 ||||||||
预算批复表6 | ||||||||
单位:万元 | ||||||||
科目代码 | 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上年结转 | 其他非税收入 |
合计 | 786.3 | 786.3 | ||||||
301工资福利支出 | 99.9 | 99.9 | ||||||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66.6 | 66.6 | ||||||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33.3 | 33.3 | ||||||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126.8 | 126.8 | ||||||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26.8 | 126.8 | ||||||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59.6 | 559.6 | ||||||
30301离休费 | 356.9 | 356.9 | ||||||
30302退休费 | 183.9 | 183.9 | ||||||
30307医疗费补助 | 10.4 | 10.4 | ||||||
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8.4 | 8.4 |
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批复表 | ||||||
预算批复表7 | ||||||
单位:万元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类/款/项)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
合计 | 786.3 | 686.3 | 100.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00.0 | 100.0 | |||
29 | 群众团体事务 | 100.0 | 100.0 | |||
201 | 29 | 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100.0 | 10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86.4 | 586.4 | |||
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586.4 | 586.4 | |||
208 | 05 | 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339.4 | 339.4 | |
208 | 05 | 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247.0 | 247.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99.9 | 99.9 | |||
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99.9 | 99.9 | |||
210 | 11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99.9 | 99.9 |
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 ||||||||||
预算批复表8 | ||||||||||
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资本性支出 | ||||
合计 | 786.3 | 99.9 | 26.8 | 559.6 | 100.0 | |||||
辽宁省总工会机关 | 540.2 | 99.9 | 23.3 | 317.0 | 100.0 | |||||
201 | 29 | 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100.0 | 100.0 | |||||
208 | 05 | 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339.4 | 23.2 | 316.2 | ||||
208 | 05 | 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0.9 | 0.1 | 0.8 | ||||
210 | 11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99.9 | 99.9 | |||||
辽宁工运学院(离退休人员) | 246.1 | 3.5 | 242.6 | |||||||
208 | 05 | 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246.1 | 3.5 | 242.6 |
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批复表 | ||||||||||
预算批复表9 | ||||||||||
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资本性支出 | ||||
附件10: | ||||||||||
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 ||||||||||
预算批复表10 | ||||||||||
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资本性支出 | ||||
附件11: | ||||||||||
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 ||||||||||
预算批复表11 | ||||||||||
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资本性支出 | ||||
附件12: | ||||||||||
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 ||||||||||
预算批复表12 | ||||||||||
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资本性支出 | ||||
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批复表 | ||
预算批复表13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2019年预算数 |
合计 | 686.3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99.9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66.6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33.3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6.8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6.8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59.6 |
30301 | 离休费 | 356.9 |
30302 | 退休费 | 183.9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10.4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8.4 |
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批复表 | |
预算批复表14 |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2019年预算数 |
合计 | |
1.因公出国(境)费 | |
2.公务接待费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项目等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 ||||||||||||||
预算批复表15 | ||||||||||||||
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上年结转 | 其他非税收入 | ||
类 | 款 | 项 | ||||||||||||
合计 | 100.0 | 100.0 | ||||||||||||
辽宁省总工会机关 | 100.0 | 100.0 | ||||||||||||
201 | 29 | 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省级劳模特殊困难帮扶资金 | 项目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省部级以上劳模困难帮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5]5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部级以上劳模困难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37号)中明确:“省市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劳模帮扶资金”。 项目安排主要内容: 用于省级劳模特殊困难帮扶资金。 | 100.0 | 100.0 |
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债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 ||||||||||||||
预算批复表16 | ||||||||||||||
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上年结转 | 其他非税收入 | ||
类 | 款 | 项 | ||||||||||||
附件17: | ||||||||||||||
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 ||||||||||||||
预算批复表17 | ||||||||||||||
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上年结转 | 其他非税收入 | ||
类 | 款 | 项 | ||||||||||||
2019年辽宁省总工会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 ||||||||||||
预算批复表18 | ||||||||||||
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 | 支出功能分类 (类级) | 购买服务 项目名称 | 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对应项目(三级目录代码及名称) | 购买方式 | 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上年结转 | 其他非税收入 |
辽宁省总工会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 ||||||||||||||||
预算批复表19 | ||||||||||||||||
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计 | 财政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调入资金 | 债务收入 | 上年结转 | 其他非税收入 | 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 绩效管理分类 | 项目实施进度概述 | |||||
小计 | 财政部门安排的预算拨款收入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 截止二季度 | 截止三季度 | 截止四季度 | ||||||||||
合计 | 100.0 | 100.0 | 100.0 | |||||||||||||
辽宁省总工会机关 | 100.0 | 100.0 | 100.0 | |||||||||||||
省级劳模特殊困难帮扶资金 | 100.0 | 100.0 | 100.0 | 目标: 通过发放省级劳模特殊困难帮扶资金,进一步缓解省级劳模因本人或家属患病、失业、子女上学等多方面原因造成的生活困难,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省级劳模的重视和关怀。 指标: 01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帮扶救助省级困难劳模或其家属人数>≥200人 02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缓解省级困难劳模生活困苦>100% 03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省级困难劳模满意率>≥95% 04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按年初计划完成率>≥95% | 按固定标准对个人补助类 | 按照属地化原则逐级核实省级困难劳模名单,及时更新省级困难劳模数据库。 | 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发放省级劳模特殊困难帮扶资金。 | 对省级劳模特殊困难帮扶资金发放情况实施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