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工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将于8月21日开幕

2019-08-16 11:52:09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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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4日,沈阳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公布,沈阳市工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沈阳工会十七大)将于8月21至22日召开,会期两天。在495名正式代表中,基层工会干部、先进模范人物和一线职工代表比例,由沈阳工会十六大时的52.7%提高到80%以上,代表构成的群众性、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进一步增强。

  沈阳市总工会副主席王勤在发布会上介绍,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相关规定,沈阳市工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沈阳工会十七大的主要任务是:审议并通过沈阳市总工会十六届委员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市总工会领导机构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王勤表示,沈阳工会十七大是在沈阳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的重要历史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市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开好这次大会,对于全市工会组织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认真落实中国工会十七大和沈阳市委、省总工会各项部署,牢记初心使命,忠诚担当尽责,竭诚服务振兴发展、服务职工群众,团结动员全市职工攻坚克难、砥砺奋进,推进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沈阳市委对这次大会给予坚强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市委常委会听取专题汇报,并对筹备开好这次大会、全面谋划和做好未来五年工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务实高效的大会,离不开高质量的大会报告。沈阳市总第十六届委员会工作报告从准备到起草历时半年,分为调查研究、报告起草、征求意见3个阶段,形成了群策群力谋划未来五年工作,凝心聚力推动工作改革创新,统一思想向更高发展目标奋进的浓厚氛围。目前,大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经审工作报告等几经修改已基本成熟,待进一步完善后,将一并提交大会审议。

  按照全总《关于地方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要求,沈阳市总扎实做好代表选举和组织人事工作,严把“政治关、廉洁关、身份关”,采取自下而上、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等方式,选举产生沈阳工会十七大代表共49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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