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俊,男,1989年1月22日出生,生前为辽宁省公安厅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2023年2月2日,张洪俊同志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时年34岁。
张洪俊同志在省厅刑侦局工作期间,先后参与侦破多起重特大刑事案件,尤其是侦办丹东“王某远涉黑恶案件”等重点涉黑案件时,超负荷、超强度工作,连续30多天没回家休息,在案件的前期摸排、线索核实、证据调查、案卷整理等多个环节,发挥了重要作用。调任办公室对策研究科后,他积极主动、任劳任怨,常年加班加点、周末不休,年均参与起草重要材料近200份,文字量超50万字,坚持细致、精致、极致的工作态度,在疫情防控、重大安保维稳、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中发挥了以文辅政的突出作用,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认可。
按照《辽宁省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办法(试行)》(辽工发﹝2018﹞52号)文件规定,拟追授张洪俊同志“辽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现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实名制方式,向辽宁省总工会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传真):(024) 2258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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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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