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4日从沈阳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沈阳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实现政策与经办无缝链接,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与报销同步完成。
办法涵盖沈阳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在内的所有医保参保人员。对外出就业、创业人员实行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承诺制,允许准备长期外出就业参保人员先行承诺,再通过异地远程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即刻生效。办法设置临时外出人员类别,不再区分和甄别参保人员外出的目的和缘由,只要真实发生并因疾病需要住院治疗的,通过沈阳智慧医保APP进行登记备案,即刻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现“零跑腿”“不见面”。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等沈城10家医院,可实现院端直接办理转诊转院相关手续,办结后参保人员可在异地持卡就医直接结算。
同时,沈阳作为就医地,已将全市303家具有收治住院患者资格的医院,全部纳入异地直接结算范围。如果外地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备案了沈阳市,可在沈城医保医院实现持社保卡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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