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日前,省财政厅下达资金7300万元,以此推进全省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省财政厅按照每个城市社区资助40万元标准,下达资金2200万元,用于支持55个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按照每个农村社区资助30万元标准,下达资金5100万元,用于支持170个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十四五”以来,省财政已累计投入19300万元,共计支持514个城乡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保障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有效提升,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推进。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落实“精算、精管、精准、精细”要求,会同省民政厅严格按照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施方案规定,强化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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