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我省将多措并举助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
鼓励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扩大就业见习规模,组织开展“辽宁省青年见习岗位拓展计划”,实施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等。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免费创业培训,按照每人创业引导培训不低于500元、创业指导培训不低于2000元,给予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创业培训补贴。首次在辽宁省内创业并获得创业担保贷款的,给予不低于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给予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最长不超过24个月,有条件的市可预拨不超过6个月的补贴资金。培养企业新型学徒,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的高校毕业生并取得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给予中级工(四级)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每年6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同时给予参保失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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