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省总下发《关于发布2022年度提升职工生活品质省级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确定大连市总工会事业发展中心等10家单位、大连船舶重工集团等20家企业为2022年度提升职工生活品质省级试点单位。至此,我省已拥有2家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全总试点单位,30家提升职工生活品质省级试点单位。
按照全总的工作要求,省总积极开展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试点工作,旨在切实做好巩固拓展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成果同提升职工生活品质有效衔接,探索创新形成一批服务职工创新模式,建成示范性好、辐射功能强的服务型、枢纽型、高质量服务职工综合体和职工生活幸福、环境良好的样板企业。
通知要求,各试点管理单位、承担单位要建立运行顺畅的管理机制,依托现有资源,挖掘特色优势,体现区域差异性,提倡形态多元性,探索模式多样性,优化功能定位,实现试点经验和服务职工模式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
省总将对2022年列入省级试点且考核合格的试点单位进行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培育创新帮扶服务职工项目,重点帮助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困难职工等群体在生活服务、身心健康等方面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
版权所有:辽宁省总工会 |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8号 | 邮编:110832 | 电话:22581001
Copyright 2018 all China.LN federation of trade unions.All rights reserved
辽工服务小程序
辽宁省总工会
工会就业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