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帮助生活有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稳定就业,6月23日,省总工会下发通知,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2年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暖心行动。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会要认真开展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调查摸底工作,并通过全国工会“工E服务”平台,建立完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应届毕业生实名制档案,切实做到“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并根据工作进展及时更新毕业生就业档案,做到底数清、需求明、措施实。同时,各级工会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高校、企业的沟通联系,探索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利用多方资源,拓宽就业服务渠道,做好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和就业服务工作。
此外,全省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积极作用,统筹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通过实施就业技能培训、工会干部对接联系等“三个一批”措施,实现困难职工家庭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服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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