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辽宁省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有关情况进行了发布。
据了解,今年,我省应届高校毕业生预计有29.27万人,较去年增加4700人,需就业毕业生总量加大。受疫情影响,今年高校毕业生存在就业时间推迟、拉长,就业岗位减少等问题。近日,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举措的通知》,将有序推进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该《举措》包括四个部分17项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鼓励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最长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拓宽以工代训范围。对各类企业新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按月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农村户籍和符合困难条件的,补贴标准可上浮20%。为省内高校符合困难条件的和应届湖北籍毕业生发放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灵活就业。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完善高校毕业生孵化体系。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和网络创业的,最高可申请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创业场地补贴。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等符合困难条件的我省高校毕业生和湖北籍在辽高校毕业生,利用公益性岗位等措施予以兜底安置。扩大升学和参军入伍规模,通过公务员招录和卫生、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逐步补齐基层人才缺失短板。
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全省高校将增设1万个见习岗位,并给予包括生活费在内的见习补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不低于每月1500元的培训补贴。压实促进毕业生就业的组织保障责任,为毕业生提供全方位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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