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5月1日施行

2020-04-08 09:16:0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点击数:
【字体:
打印

  《沈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明确,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应积极支持和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先进模范人物以及其他社会公众人物,应发挥表率作用。倡导和鼓励公民无偿献血和自愿捐献造血干细胞、遗体、人体器官。无偿献血的公民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临床需要用血的,按规定可享受免交或者减交相关费用的待遇。



上一篇:我省高校毕业生实现网上签约 下一篇:民航局:按规定公布的国际运价不得篡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