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提出,依法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均可申领补贴。
其中,对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并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职工的技能提升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或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中列支。其他依法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工的技能提升补贴资金从提升行动资金中列支。但对于企业出资组织培训的,补贴直补企业。以上情况,要求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时间为职业资格证书核发时间,具体指,从2019年7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具体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证书1500元、中级(四级)证书2000元、高级(三级)证书2500元、技师(二级)3500元、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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