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首次选树大连工匠

2019-02-27 08:37:24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点击数:
【字体:
打印

​  一次性给予奖励12万元,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和创新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机制……近日,大连市出台《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连工匠”选树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首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连工匠”选树活动,政府将对每名“大连工匠”一次性给予12万元奖励。

  此次“大连工匠”评选活动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大连市优势支柱产业、战略型新兴产业等领域,以服务大连产业转型升级为核心,以增强大连企业核心竞争力为主线,以政策鼓励、典型引领为手段,以企业生产、操作一线岗位工匠技师和优秀高技能人才群体为基础,选树一批具有精益求精、攻坚克难、创新超越等职业精神和优秀品质的“大连工匠”,培养一批与深入推进东北振兴要求相适应、以“大连工匠”等企业工匠技师和优秀高技能人才群体为代表的产业工人骨干队伍,助推大连振兴发展。

  “大连工匠”选树工作即日启动,由大连市人社部门,会同大连市总工会、国资委、工信局、工商联、财政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选树工作经个人申报、所在单位资格审核、并征求同级工会意见后择优推荐。经所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报送推荐材料。推荐人选经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综合评审,并征求执法执纪部门意见后,择优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报大连市政府审定后发布。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完善待遇保障机制,积极落实“大连工匠”政治、经济和社会待遇。对“大连工匠”一次性给予12万元(税后)奖励,对符合高技能领军人才条件的“大连工匠”可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为“大连工匠”提供参加高端培训的机会,将“大连工匠”纳入优秀技术工人疗休养范围。探索实行在工会等群团组织中挂职和兼职,纳入党委、政府联系专家范围。鼓励企业为“大连工匠”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和年资(年功)工资制度,科学评价其技能水平和业绩贡献;鼓励和支持“大连工匠”赴国外进修学习,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荐“大连工匠”参评“辽宁工匠”等省级、国家级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作为劳动模范等先进模范人物评选的优先推荐人选。



上一篇:沈阳将建“工匠印象•1957”城市地标 下一篇:鞍山市总开展会员实名制信息工作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