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沈阳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沈阳市总工会下发《关于加强区县(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情况评价考核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中考核内容包括综合评价考核、关键绩效评价考核。其中,综合评价考核围绕组织领导、思想引领、素质提升、队伍壮大等7个方面内容建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指标体系由7个一级指标、25个二级指标和86个三级指标构成。关键绩效评价考核明确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关键绩效指标,进一步贯彻落实《沈阳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以切实管用的改革举措推动改革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明确了努力方向。
评价考核每年开展一次,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区县(市),在“沈阳五一劳动奖章”评选表彰推荐名额上予以倾斜。对于连续被评为一般和较差档次的区县(市),沈阳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领导小组将对其进行批评、约谈,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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