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方案 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

2022-06-02 08:32:37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辽宁工人报刊社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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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出台《辽宁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将通过出台一系列培育、评估、奖励措施,推动更多辽字号企业成为业界标准“领跑者”。

  企业标准“领跑者”是指在同类可比范围内,企业的产品或服务执行标准的核心指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的企业。以全国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的企业标准为基础,由第三方机构对企业标准水平评估认定。

  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有利于推动落实企业质量提升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制定并实施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形成一批产品或服务达到领先水平的“领跑者”企业;提升“领跑者”的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美誉度,树立行业标杆,科学引导消费,营造“生产看领跑消费选领跑”的市场氛围。

  根据方案,我省企业标准“领跑者”认定有效期一般为1至3年,根据产品或服务的特点,科学确定“领跑者”评估周期,定期调整评估方案并对企业标准“领跑者”重新评估。

  在措施方面,我省将加强组织保障,分工负责、形成合力,努力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龙头企业。鼓励相关部门为开展“领跑者”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对认定为“领跑者”的企业予以奖励,在各级政府质量奖评定、品牌价值评估中,采信“领跑者”评估结果。同时,为企业提供标准信息服务,为消费者理性消费提供指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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