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总工会是辽宁省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在省委和全总的坚强领导下,以增强工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为目标,以大力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夯实基层基础为着力点,以强化维权服务为关键点,积极构建服务职工工作体系,努力建设新型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奋发作为,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辽宁省总工会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
近日,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印发通知,部署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通知明确,自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在全国范围实施“和谐劳动关系百千万计划”“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和“企业薪酬指引计划”,推动劳动关系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改进和完善对企业劳动用工、工资分配的指导和服务,提升劳动关系公共服务能力和基层调解仲裁工作效能,扎实推进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通知要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充分认识提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能力,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推进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性,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调动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积极性,共同推动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开展,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全国总工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表示,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重要部署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各级工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宣传发动广大劳动者,指导基层工会积极参与三年行动计划,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引导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参与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深化发展,及时宣传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提高参与协调劳动关系能力,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贡献工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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