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总细化职工福利标准

2020-04-30 09:52:2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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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调动职工战胜疫情复工复产的积极性,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根据《辽宁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丹东市总于4月27日下发了落实五一国际劳动节职工福利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要求,职工福利可采取“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名会员年均支出总额不超过1200元;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俗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但不可发放现金或购物卡;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落实职工节日福利政策,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积极稳妥做好职工福利发放工作。

  此外,通知中特别提出,基层工会组织在落实职工集体福利时,可结合《关于积极支持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的通知》(辽工财发〔2019〕56号)文件要求,通过购买贫困地区广大农户,特别是贫困户农、畜产品的形式,促进贫困地区增收,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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