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9月11日,省政府新闻办围绕我省《“最多跑一次”规定》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发布。
《规定》提出通过构建“一清单”“一平台”“一标准”“一承诺”的“四个一”管理模式,着力打造最优政务服务通道。
“一清单”是指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事项的清单管理。《规定》明确要求由省营商环境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全省统一标准的“最多跑一次清单”及规范化、标准化的办事指南,不断精简办事环节和材料。
“一平台”是指积极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规定》提出,通过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分散的政务服务资源和审批服务系统。
“一标准”是指用一套标准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服务水平。《规定》对实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等相关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
“一承诺”是指积极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行政机关将根据实际,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科学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按照内容完备、逻辑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
今后,辽宁省营商局将把全面贯彻落实《规定》作为优化全省营商环境的重点工作予以持续推进。力争年内实现省、市、县(区)各级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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