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学生申请资助无须开具证明

2019-07-17 09:04:04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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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5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从今年起,我省简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手续,学生申请资助无须再开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从今年起,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取消原来需由困难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家庭经济情况予以盖章证明,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



  据了解,由盖章证明改为个人承诺之后,为了确保精准认定,做到应助尽助,各市、县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工作协同,进一步整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资源,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等信息全部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各学校将采取家访、个别访谈、信函索证、资助档案分析、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认定方法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评估、研判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是否能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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