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总工会是辽宁省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在省委和全总的坚强领导下,以增强工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为目标,以大力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夯实基层基础为着力点,以强化维权服务为关键点,积极构建服务职工工作体系,努力建设新型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奋发作为,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辽宁省总工会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
5月24日,由鞍山市总工会组织的鞍山市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班开班,全市各级工会管理员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共42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邀请了鞍山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负责同志对集体合同如何备案进行了讲解,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负责同志就集体协商有关政策和全国总工会集体协商信息平台如何操作进行了讲解。课程结束后对培训内容进行了闭卷考试。
下一步,鞍山市总工会将切实加强对辖区内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日常工作的管理,充分发挥集体协商指导员的作用,努力建设懂法律、能代表、会维护、善协商的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着力解决县(市)区、乡镇(街道)、企业工会开展集体协商工作力量和能力不足的问题,确保集体协商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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