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葫芦岛市总工会召开葫芦岛市工会助力市场主体自主创业工作动员会议。
会议对《葫芦岛市总工会支持自主创业小额借款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解读。《办法》中提出葫芦岛市总工会自筹经费500万元,作为“自主创业小额借款专项资金”,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中等职业技能学校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帮扶重点群体自主创业。借款为无息借款,期限为一年,到期一次性返还本金,借款最高数额为10万元。专项资金可用于创办经营商业、餐饮、修理、家政服务、养殖、种植等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购置相关设备、购买原材料等。
葫芦岛市总工会希望通过专项资金的资助,培育更多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切实增强经济活力,巩固和增强葫芦岛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发展壮大民营经济,为坚决打好打赢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贡献工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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