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各基层工会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2020-04-22 17:03:58 来源:营口市总工会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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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营口市总工会先后到六个县(市)区就企业复工复产后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充分了解了基层工会集体协商工作的进展情况,听取了基层工会对开展好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全年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开发区总工会密切关注企业复工复产,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直接影响职工的切身利益,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劳资关系面临新的挑战。区总工会在“巩固”“提高”“深化”上下功夫,扩大了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面,提升了协商质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实现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盖州市总工会在抓好集体协商工作覆盖面的同时,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质量上下功夫。严格按照“有上级工会主持、有协商会议照片、有协商会议记录、有评估报告”的标准,制定下发了规范性集体合同范本。对于未到期的集体合同,在签订工资协议时要严格按照“三条线”(即最低工资标准的最低保障线、市场指导线、年度工资增长线)标准执行;对于新签订的集体合同,必须参照新的合同范本执行。

  大石桥市总工会坚持稳就业、保岗位、促增长的协商目标,充分发挥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作用,整合职工诉求,依法依规最大限度实现企业和职工双方共赢,提高了集体协商工作质量,积极探索小微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新方法,树立典型企业3家,培训企业协商员50余人,乡镇工会主席20余人。

  老边区总工会注重源头参与,把握四个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二是平等性原则,协商双方人数对等,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三是利益兼顾原则,要兼顾企业发展和职工具体利益;四是稳定性原则,保证协商双方互相尊重,共同发展。

  站前区总工会在注重百人以上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同时,全力推进25人以下的小微企业开展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成立街道级行业工会组织,包括餐饮行业、住宿行业、小商品行业、药品行业工会等共涉及569家企业,职工1897名,多措并举确保全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扎实开展。

  西市区总工会在工作中做到求实求效,确保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效开展。一是全区各办事处全部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二是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合下发了“关于检查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制度落实情况”的通知和方案,共同推进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的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制度落实。三是在协商过程中做到要约应约规范、集体协商规范、审议通过规范、审查公布规范、监督检查规范等“五个规范”。四是各级工会主要负责同志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第一责任人,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营口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审委主任张维强充分肯定各个县(市)区在集体协商工作和信访维稳工作上做出的积极努力和成绩。在复工复产的特殊时期,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既要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又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这对工会组织提出了新挑战。市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一是要依法依规,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二是要切实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要把市总工会发布的《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法律风险100问》、《防疫期间法律公益讲座》等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援助知识运用到工作中,宣传到企业和职工群众中;四是要持续关注复工复产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在企业面临生产经营困难时,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引导,力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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