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8日,海城市总工会举办2019年廉租住房合同续签订仪式,共42户困难职工及7户困难劳模签订廉租房续住合同。
帮扶新举:海城市总工会始终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改善民生的重大任务,通过在全市开展困难职工住房状况调研,向市政府提出将困难职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议。2013年起,市政府先后分两批为市总工会拨付廉租房50套,用于解决困难职工住房的燃眉之急。
严格审批:市总工会专门成立了廉租房工作管理办公室,并制定了《我市困难职工入住廉租房分配管理办法》及《我市困难劳模入住廉租房分配管理办法》,出台“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的申请审核程序,由基层单位工会初审、局工会复审、海城市总工会审定,最终有符合条件的42户困难职工及7户困难劳模分别于2013年和2016年分两批入住了廉租房。
规范管理:市总工会对入住后家庭采取后续跟踪管理模式,定期开展入户调查,并在每年续签合同时,查验当年取暖费、水电费、无房证明、困难证明等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海城市困难职工廉租房分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家庭,一律给予清退处理。同时,积极与物业、取暖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帮助解决入住后的一系列问题。
拓宽覆盖:今后,海城市总工会还将向市政府提出将我市全体困难职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议,将保障对象从国有企业在下岗困难职工向全市住房困难职工延伸,为更多的无房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同时进一步完善准入制度,加强入住监管,使困难职工廉租房分配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惠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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