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总工会是辽宁省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在省委和全总的坚强领导下,以增强工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为目标,以大力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夯实基层基础为着力点,以强化维权服务为关键点,积极构建服务职工工作体系,努力建设新型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奋发作为,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辽宁省总工会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559”工作部署,推进省总工会“1+3+7+N”工作体系,积极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和维权服务工作,10月21日,省总工会印发了《辽宁省总工会关爱凝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23项服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清单》紧密结合全省工会工作实际情况,从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强化技能提升、提高服务水平、夯实阵地建设、维护合法权益、强化资金支持6个方面制定了详尽的服务举措。通过开展宣传宣讲、开展“求学圆梦”项目、开展流动体检、打造流动暖新服务品牌、关爱职工心理健康、给予新建工会经费补助等措施,团结引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听党话、跟党走,不断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素质能力,促进队伍和谐稳定,保障新业态领域工会有效履职;通过一系列活动,打通工会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最后一公里”,以服务促建会、以服务促入会,最大限度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组织到工会中来,凝聚振兴攻坚力量,为辽宁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下一步,省总工会将指导各市工会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服务内容,落实落细清单服务项目,切实增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工会组织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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