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5 00:00:0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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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努力推动建立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厂务公开,不断扩大工作覆盖面,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制度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充分调动广大职工投身企业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组织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发展贡献力量。省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发出《关于集中开展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建制专项行动的通知》,提出2018年通过开展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建制专项行动,在全省范围内已建工会的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建制实现全覆盖,已建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建制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在中小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和产业集群推行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
    《通知》提出,一是摸排建制底数,明确建制目标。举全会之力,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对企事业单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制度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本地区企事业单位底数和建制真实情况,建立专门的建制工作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保证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制度建制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各地区各行业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确定本地区本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制度建制总体目标,细化年度建制任务和工作进度。要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已建制的企事业单位充分发挥制度的作用,不断巩固、发展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实施分类指导。各地区各行业要根据企事业单位建制的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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