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将从深化服务、评优评先方面推出新政策,支持激励我省AAA级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深入推进全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健全完善正向激励机制。
我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始于2008年,目前已形成了健全的AAA级和谐企业管理体系,现有省级和谐企业259家,国家级和谐企业62家。
本次激励对象为“辽宁省AAA级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被命名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授予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称号所在企业。
省总工会将向这些企业提供优先推送技工院校毕业生、劳务输出基地、失业人员等群体信息和招聘活动中为和谐企业设立专区或显著标识等服务。在各级工会组织一线职工体检和疗休养活动中,对上述企业职工优先予以安排。
此外,在推荐评选国家、省级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方面,对符合条件企业的职工予以优先考虑;在评定各级模范职工之家、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时,对符合条件的集体,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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