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20条举措 激励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023-03-08 08:36:26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辽宁工人报刊社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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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人社厅等16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对辽宁省AAA级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实施联合正向激励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20条具体措施,对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实施联合正向激励。

  《意见》明确,除认定为“辽宁省AAA级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享受激励政策外,被命名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被授予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称号所在企业同样享受激励政策。

  激励措施主要包括:财税政策激励,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时优先考虑,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并建立重点联系制度。深化服务政策激励,由人社、生态环境、城乡住房建设、工会等部门推送用工人才需求、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组织一线职工活动等经办业务服务。信用政策激励,通过全国信用平台公告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名单,记入省级地方征信平台,作为银行授信融资的重要参考条件,加大信贷支持,适当降低利率,经审批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许可有效期可延长至两年或三年。评优评先政策激励,推荐评选文明单位、劳动模范、青年文明号、优秀企业家等评优评先活动中予以优先考虑。

  目前,我省已形成健全的AAA级和谐企业管理体系,现有省级和谐企业259家,国家级和谐企业6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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