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惠及23万户市场主体

2021-12-30 08:58:09 来源:人民网 作者:admin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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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21年7月1日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以来,辽宁省共办理涉及“证照分离”审批业务55万笔,惠及市场主体23.35万户,总体审批用时较法定时限平均压减70%以上,有效破解了“准营难”问题。

  据了解,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的基础上,辽宁在自贸试验区开展了更大力度的改革试点。按照“应放尽放、能接即放”原则,出台《关于赋予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将454项省级行政职权下放自贸试验区,方便企业就近办理审批、一次性办理审批。

  同时,辽宁将“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由“审批改为备案”调整为“直接取消审批”,仅此一项,就为12万户市场主体免除了另行办理备案;将六类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由自贸试验区“实行告知承诺”的改革方式拓展至全省范围;出台《自贸试验区公共场所卫生备案管理办法》,将住宿场所、公共浴室等七类公共场所的卫生许可由审批改为备案;在自贸试验区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企业审批、出版物零售单位审批、药品零售企业许可等6项“优化审批服务”事项调整为“实行告知承诺”事项。

  为了优化审批模式,辽宁实行告知与承诺一体化、一表式、一次性,将告知内容压缩至1500字以内,方便申请人知悉理解。进一步压减提交材料,在全部406项优化审批服务事项中,平均每项压减材料1.8份,有效减轻企业办事负担。梳理形成226项《行政审批法律风险点清单》,实现办理审批有参照、防范风险有坐标,通过科学行政促进审批效率提升。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区域集约化和网络集成化优势,对30项能够以视频检查代替现场核查的审批事项,实行全程不见面审批。

  辽宁还创新监管手段,制定《告知承诺符合性认证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对企业承诺内容进行符合性认证,审批部门抽检第三方认证结果,促进了审批与监管的衔接统一。建立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等级评价模型,开展全覆盖、多维度、全周期的信用评价,并根据评价等级进行分级管理。对信用等级高的市场主体,一般不主动发起日常检查,激励企业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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