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上网行为管理设备的公告

2021-11-26 13:39:14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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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省总工会计算机终端上网行为管理,完善网络功能,辽宁省总工会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相关设备,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辽宁省总工会上网行为管理设备

实施地点:辽宁省总工会(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8号)。

项目工期: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

二、采购要求

1.2U,标配千兆SFP光接口数量≥1210M/100M/1000M自适应电接口数量≥12;万兆SFP 光口≥2

2.网络带宽不低于1G,网络吞吐率不低于10G,并发连接数不低于300万。

3.可管理用户数不低于500个。

4.支持路由模式、透明(网桥)模式、混合模式、旁路模式。

5.支持IPv6/v4双栈,支持IPv6静态路由,IPv6隧道,包括IPv6手工隧道、isatap6to4等隧道模式。

6.支持针对特殊域名使用指定DNS进行解析,支持域名定向解析。

7.支持应用智能识别,有效识别P2P和迅雷行为,识别模式可选择严格、适中、宽松,支持排除扫描端口。

8.内置恶意URL特征库,管理员可基于策略快速过滤恶意URL

9、支持针对SSL加密的网站、论坛发帖、web邮箱以及客户端邮箱(如闪电邮)的内容进行关键字过滤。

10.支持智能调整流控策略,避免带宽资源浪费。

11.支持针对设备健康状态,业务信息、流量异常、VPN状态等维度进行告警。

12、产品要求3年硬件维保和软件升级服务。

三、竞标条件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5.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6.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设备价格,维保时间,且最终实际合同金额不高于10万元(含)。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要求

1.投标人于202112217时之前,到辽宁省总工会(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8号)1108房间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提供所需资料:本公告“三、竞标条件”1-8项所列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单位基本情况简介等。

3.投标人按省总工会招标与采购办公室通知的开标时间当天密封报送响应文件,要求一式七份装订成册(原件除外)。

五、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8

邮编:110832

联系人:商建鹏

电话:024-22581021

六、有关声明

1.本次招标最终确定合作方一家。

2.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辽宁省总工会招标与采购办公室对招标事宜和中标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辽宁省总工会招标与采购办公室

                                    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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