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职工服务有限公司关于采购审计服务的招标公告

2021-07-13 07:10:37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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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职工服务有限公司拟对浑南住宅开发项目进行专项审计,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审计服务,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浑南住宅开发建设项目资金审计

二、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人员具备的条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的条件。

1.依法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且注册地在沈阳地区或在沈阳地区有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应取得营业执照),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审计质量符合行业规范要求,在人员、设备、业绩、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3.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需提供未被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的证明和本单位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截至投标日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4.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一年对工程财务收支或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报告,参与审计的人员应具有上述审计的工作经历;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二)审计人员具备的条件。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事本职工作5年及以上(以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时间为准);

2.审计项目参与人员必须在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执业,未经招标单位同意,审计期间不得更换。

三、项目内容、时间及人员配备要求

此次招标项目为浑南住宅开发建设项目资金审计,审计金额约3亿元,总审计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配备审计人员3人以上。

四、投标标的额上限及定标办法

(一)投标标的额上限。

1.本次招标报价上限不得超过25万元(含);

2.招标价格含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等费用,我单位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二)定标办法。

1.能够满足我单位招标项目需求及要求;

2.按照综合评分法评分,分数相同的,进行二次报价,报价低的为中标单位。

五、结算方式

审计工作全部结束,提交审计报告并经甲方认可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六、履约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中标后,需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如在履约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中止。如无违约情况,待审计工作结束后,履约保证金一并返还。

七、投标应提交的资料

1.报价函(格式自行确定);

2.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副本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参与项目审计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诚信承诺书及省注协证明;

8.工程审计报告复印件;

9.投标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资料,请用信封密封好后提交。

八、投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投标文件必须于2021年7月20日16时30分前送至辽宁省总工会1110办公室(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8号),联系人:王蓓茹,报名电话:024-22581068,过期不予受理。

九、中标结果公示

评审结束后在省总工会网站上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辽宁职工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与采购领导小组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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