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总工会数据中心建设监理验收服务机构的招标采购公告

2021-06-08 09:19:23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点击数:
【字体:
打印

​为做好辽宁省总工会数据中心系统开发建设工作,拟招标采购专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机构,承接“辽宁省总工会数据中心系统”建设工程的监理、验收及咨询等服务工作。招标采购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辽宁省总工会数据中心系统开发建设监理验收服务机构采购。

实施地点:辽宁省总工会(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8号)。

项目工期:中标人与项目建设工期进度同步完成监理、验收等工作(实际以合同具体约定为准)。

二、采购内容

协助省总工会做好数据中心系统的顶层设计、项目推进、实施、验收和运维等工作策划。主要需求如下:

1.在保证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提高质量、控制进度、优化方案、降低造价,确保本项目按设计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合理的费用在规定的时间内优质完成,并按照有关规范、标准检测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2.按照《GB/T19668-2017 信息技术服务监理》及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对项目采购硬件的数量、型号、技术指标进行复核确认;对系统采购软件的数量、版本、型号等进行复核确认,对知识产权所属进行鉴别;对系统的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系统培训进行监理,对项目涉及的机房综合布线、开发业务软件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测和评估;

3.评审项目测试验收方案(验收目标、责任双方、验收提交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环境等)的符合性及可行性;促使项目的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委托合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推动供应商所提供的项目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种类符合相关标准,对合同、知识产权等进行管理,对多方关系进行协调;

4.出具项目监理、验收报告及项目绩效评估报告,提供其他相关的必要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等。

    三、竞标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

2.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含)以上;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近三年10个以上政府采购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业绩。

5.最高限价为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中标集成商报价金额的1.2%以内(含),且最终实际合同金额不高于20万元(含)。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开标相关材料递交

1.投标人于2021年6月15日17时之前,到辽宁省总工会(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8号)1313房间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提供所需资料:本公告“三、竞标条件”1-4项所列相关资质、条件的证书、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单位基本情况简介等;

3.投标人按省总工会招标与采购办公室通知的开标时间当天密封报送响应文件,要求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原件除外)。

五、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8号

编:110832

人:陈颖颖

话:024-22581161

六、有关声明

1.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辽宁省总工会招标与采购办公室对招标事宜和中标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辽宁省总工会招标与采购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上一篇:辽宁省总工会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招标公告 下一篇:关于辽宁工会大厦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中标情况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