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中央编办批复同意设立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有关情况进行发布。4月28日,中央编办批复同意设立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此次获批意味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成为全国首家也是唯一一家改革创新示范区。
示范区将始终坚持改革和创新,将推进涵盖用人制度、国有平台公司、行政审批制度等8个方面、40余项改革创新举措。同时,确定了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数字经济、信息技术应用及装备等六大主导产业。目前已签约项目30个,总投资额超过800亿元。
示范区以科学统筹的工作理念,强化与沈抚两市沟通协作,不断完善基层网格化管理。同时,示范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在政策环境上,用政策助力民营经济发展,谋划建立区域“金种子”企业库,不断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构建领导干部包保服务工作体系。构建包括社区、公安、安监、环保、扫保、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综合治理、交通管理、基层党建的“十网合一”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强化民生资源供给,将组建示范区教育集团、提升区域医疗服务水平,提升养老院服务能力,实施安居工程,并以城市标准打造美丽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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