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女职工组织创新工作方式助力复工复产

2020-03-31 08:18:20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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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家“云办公”、居家不误工成为新冠肺炎疫情时期的特殊工作方式。在这一形势下,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积极动员女职工创新工作方式,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夕,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发出倡议书,要求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积极推动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协助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随即各地积极行动起来。女职工占多数的上海电信客服中心,在1月底启动了10000号“居家坐席”运营服务模式,并在一个月内完成了居家客服运营管理办法、客服代表操作细则相关规范的拟定、试行及上线演练。目前10000号居家的服务能力已达总体话务量的60%。在山东临沂市河东区法院,沈华芳劳模创新工作室通过云间网上庭审系统远程视频庭审、网络查控等信息化技术手段,进一步推动智慧法院建设。宁夏石嘴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会安排女职工弹性值班、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居家网上办公。截至2月28日,该中心共办理网上咨询9134件,线上办理5709件,做到了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与此同时,围绕用人单位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中的重点难点和女职工特殊权益,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积极开展调研摸排、推动协商,着力解决疫情期间女职工权益保护问题:

  ——北京住总集团工会开展针对女职工摸底调查,包括了解孕周、哺乳月份、健康状况、上班距离、交通工具、是否可在家远程办公等情况,并依据调查结果,制定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保护的通知》,推动全集团171名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全部实现在家远程办公。

  ——上海日通国际物流(中国)有限公司工会在需求性调查基础上,通过发起书面提案及协商,推动形成书面文本,明确在确保业务质量的情况下,对女职工居家办公、弹性休假做出相应调整。

  ——中车眉山公司工会围绕“薪酬待遇、假期延长、复工防护”三方面,向公司党委提出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孕期哺乳期女工保护的工作建议,实现了疫情期间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工资待遇一律按带薪休假计算、哺乳期女职工在产假结束后可继续申请休假等诉求。

  据了解,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总女职工委员会第一时间推出关于疫情期间协商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居家远程办公、灵活安排休假及工作时间等方面的工作建议,26个省(区、市)通过发文、公众号宣传等方式发出工作建议,其中安徽、湖北、山东、广东、重庆等地分别将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劳动保护纳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省政府、省三方机制文件中,为加强特殊时期女职工劳动保护提供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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