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工会女职工工作八大品牌

2019-02-26 07:53:49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 点击数:
【字体:
打印

​​  这是一组温暖亿万女职工的数字——

  “截至2018年9月,全国建立女职工休息哺乳室的基层企事业工会28.6万个,涵盖单位58.7万家,覆盖女职工1857.1万人”“截至2017年9月,全国共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136.6万份,覆盖女职工7999.9万人”“全国141个托管班被确定为全国工会爱心托管班,全总下拨50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开展托管服务”。

  这是一系列聚焦亿万女职工的关爱行动——

  “全总连续四年组织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各地广泛开展了普法宣传、集中要约、监督检查等形式多样的维权活动”“总结发布维护女职工权益优秀案例,建立健全‘一函两书’制度及女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编写制定了《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指导手册》,明示用人单位应建立的制度机制、工会组织应发挥的监督作用”“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女职工业务技能培训、科学文化普及,组织动员女职工积极参与劳动和技能竞赛,深化女职工技术创新活动”“通过大讲堂、‘写家书·传亲情’、‘书香三八’读书活动,培育好家风”……

  5年间,在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的不懈努力下,工会女职工工作形成了八个响亮品牌:促进性别平等、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休息哺乳室建设、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职工子女托管服务、“女职工关爱行动”和家庭文明建设。

  这些举措都指向同一个目标:认真履行工会基本职责,维护好发展好女职工合法权益,满足女职工美好生活需要,团结动员广大女职工奋斗新时代。

  品牌1:促进性别平等

  ——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工会行动

  “什么是工作场所性别平等?”“我国促进性别平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已批准的相关国际公约有哪些?”“性别平等应纳入用人单位哪些制度?”日前,一本由全国总工会编制的《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指导手册》印刷出版。手册明示了用人单位应建立的制度机制、工会组织应发挥的监督作用,分析点评实践案例,提供检查清单便于用人单位自查和工会监督。

  据了解,这本指导手册源于全总针对企业性别平等机制建设的大调研。

  2018年中旬,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对8个省(市)72家企业的2807名职工开展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调查发现,仍有一些企业在贯彻落实性别平等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方面存在问题。包括相关制度机制不健全、不同程度存在就业性别歧视、缺乏支持职工平衡工作与家庭责任的措施,等等。

  针对这些问题,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指导手册,为用人单位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工会组织开展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工作提供具体的帮助和指导。

  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推动用人单位执行国家和地方性别平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积极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依法维护职工平等享有机会、权利和待遇,始终是各级工会努力的方向。

  ——加强源头参与。积极参与涉及性别平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制定修订,对加强保障男女职工平等就业、解决就业性别歧视问题和完善生育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生育支持政策、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提出意见建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9部门联合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明确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妇女对妇女录用标准等。积极参与《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和《生育保护公约》批约可行性研究论证,提出意见建议。

  ——开展调查研究。近年来,先后开展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调查、全面两孩政策下生育保障制度问题研究、生育政策调整后如何帮助女职工解决生育后顾之忧、企业性别平等机制建设等调研,全面深入了解用人单位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在调研基础上,对存在问题积极提出整改意见,并总结推广基层典型经验。

  ——积极推动性别歧视问题调查处理。加强与地方人大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推动加大性别平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针对一些用人单位要求女职工“怀孕排队”、生育待遇不落实、“四期”保护不到位、薪酬待遇不平等、职业发展因生育受限等问题,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和相关地方工会女职工组织及时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品牌2: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

  ——以制度保障女职工特殊利益

  2019年1月底,中车戚墅堰所召开了二届职工代表大会三次会议。与此同时,中车集团分布在各地的子公司也相继召开了职代会,其中有一项备受女职工关注的重要议程——审议通过并签订《女员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企业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一份份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意味着女职工的特殊利益进一步有了保障。

  中车集团工会的努力,只是各级工会以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为抓手,加强工会女职工维权机制建设的一个缩影。

  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是工会女职工组织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重要载体。多年来,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上下功夫,推进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完善制度保障。一方面,推动将“企业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纳入《劳动合同法》予以明确规定。各地工会则积极推动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纳入地方《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并与地方人社、企联等制发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指导意见,为推进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明确目标任务。全总先后制发关于推进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相关意见,明确提出“基本实现在已建工会企业中女职工组织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全覆盖”。

  ——纳入全会工作,推动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纳入全会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同步推进。在全总下发的《关于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的意见》《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规划(2014-2018年)》等部署规划中,都提出了加强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相关要求。与此同时,各地工会则将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纳入集体合同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着力推动基层单位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与集体合同“三同步”(同步协商、同步签订、同步履约)。

  值得一提的是,推进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约、履约,每年都是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的重点内容之一。2016年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更是专门以“提升协商质量、增强合同实效”为主题,在各地集中开展要约行动和履约督查。

  据了解,目前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已向非公、中小企业和新建企业不断延伸,并积极引导、推进在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特别是小微企业工会联合会中实现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覆盖。

  品牌3:“爱心妈咪小屋”

  ——为哺乳期女职工建起温暖的“小屋”

  “‘背奶妈妈’们不用再躲进单位厕所里挤奶了!”2014年,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在全国启动了“爱心妈咪小屋”建设工作,为女职工提供哺乳期特殊劳动保护。

  2016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全国总工会等10部门联合制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到2020年底,所有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基本建成标准化母婴设施。

  “爱心妈咪小屋”“妈咪屋”“母婴关爱室”“爱心妈妈屋”“暖心小屋”“阳光家园”……一批工会推动建立的女职工休息哺乳室全面铺开。截至2018年9月,全国已建立女职工休息哺乳室的基层企事业工会达28.6万个。

  为了确保女职工哺乳室建设稳步推进,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积极推动将女职工哺乳时间、孕妇休息室、女职工哺乳室建设等国家政策规定纳入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制度、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以及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模范职工之家建设的重要内容。27个省(区、市)总工会设立了专项资金;许多地方把“母婴关爱室”建设纳入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和职工之家建设重要内容、工会工作年度考核。

  关注女职工需求,各地工会加大了规范运作,打造品质小屋:

  ——深入企业、事业、机关等用人单位,深入社区、工业园区、商务楼宇,对女职工休息哺乳室建设的硬件标准、管理制度、经费补助等提出要求并开展督导检查。

  ——15个省(区、市)制定了管理办法,统一标识和色调,统一配备设施、配送物送、专人管理。

  ——河北省总工会将“爱心妈妈小屋”分为企业、工业园区、商务楼宇、公共场所、医疗保健等5大类,细化标准、分类建设。

  ——山西、安徽、贵州等地专门出台了资金管理办法,山东、湖南等地广泛开展建设规范化检查,对未能达标的限时整改或取消资格。

  ——南京市总工会推动质监部门制定《工作场所爱心母婴室建设与星级评定规范》,成为首部面向职工的公益服务类地方技术规范。

  此外,各地工会借助社会资源,强力推进女职工哺乳室建设。如江苏、浙江、山东等地推动将女职工休息哺乳室建设纳入省妇女发展规划、省政府妇儿实事项目;福建省总工会与省卫计委合作推进宣传教育,与爱心企业合作配备专业物资,与志愿者组织合作加强活动推广;四川等地面向企业和社会联办项目,积极推动工作方式从工会服务向社会化公益化运作转变。

  如今,“爱心妈咪小屋”也搭上了“互联网+”的高速列车,努力搭建服务女职工的新平台。如北京市总工会通过12351网络平台,开设“母婴关爱”专栏,开展新建“母婴关爱室”申报、应急物资申领以及新生儿礼包发放活动、亲子活动;上海市总工会通过网络、微信等新媒体促进“爱心妈咪小屋”运作规范化和有效性,小屋官方网站、官方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应用平台目前已全部上线。

  品牌4:女职工维权行动月

  ——撑起女职工权益“保护伞”

  “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临近,意味着全总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开展的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也即将启动了。

  “女职工法制宣传教育与权益维护”“提升协商质量、增强合同实效,推动《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推动《特别规定》贯彻落实,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加强生育保护,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2015年至2018年,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的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主题在变,但关注的核心问题从未改变:为女职工撑起权益“保护伞”。

  伴随女职工维权行动月的不断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在各地火热开展。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探索创新了“互联网+”的普法宣传方式,通过发放法律法规书籍资料、制作宣传板报、开展线上线下互动融合等活动,广泛宣传国家和地方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推动普法宣传工作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全总女职工部编印了《女职工权益维护法律知识微手册》,向各地免费发放,并提供法律知识竞赛题库;北京、上海、海南等地通过12351职工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服务中心接待窗口为女职工提供咨询服务,开设女职工维权绿色通道;内蒙古、浙江、四川、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市)及沈阳、大庆、长沙等地市工会利用微信平台开展女职工维权知识竞赛活动;广东省总工会则以“倾听工人心声——关注女职工权益”为主题举办“工人在线”交流活动,邀请专家学者与女职工和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同时,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紧紧抓住各地方工会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的时机,以中小非公企业和女职工相对集中的行业为重点,对未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企业、合同到期未续约、履约不到位企业集中开展要约和履约监督行动,着力推动协商、签约、履约程序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女职工专项集体提质增效。

  结合维权行动月主题,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还主动加强了与地方人大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以非公中小微企业为重点,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侵害女职工权益的用人单位提出督促整改意见。

  值得关注的是,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积极参与侵害女职工权益案件的调查处理,及时反映女职工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如青海省总、宁夏区总女职工委员会大力推动用人单位工会建立“一函两书”工作机制,通过《提示函》《工会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整改意见书》《工会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处理建议书》,督促企业依法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

  品牌5:提素建功

  ——造就“三型”女职工队伍

  江麓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的考核员吴琼曾是一名下料工,通过苦练自身技能,并一口气在公司的女职工业余学校报了应用文写作知识、计算机和网页制作等三门课程,最终在“芙蓉杯”女职工素质达标竞赛活动中脱颖而出,成长为“湖南省技术能手”。而这正是湖南各级工会以女职工培训学校为载体,大力推进女职工素质提升成果的生动展现。由此也呈现出一幅近年来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开展提素建功工作的地方“画卷”。

  为培养和造就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女职工队伍,近年来,全总女职工委员会着力提升女职工队伍素质,于2015年印发《关于新形势下深入实施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的意见》,明确了提素建功的目标任务,同时积极贯彻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拓展培训内容、搭建网上平台,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教育培训,助推女职工成长成才。

  在长期实践中,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还结合女职工自身特点和发展需求,充分利用工会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女职工周末学校、女农民工夜校等,广泛开展女职工技能培训、文化普及,引导女职工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增强新本领。目前,仅湖南各级工会就创建各类女职工业余学校、周末学校、网上学校等各级各类女校800多所,先后培训女职工达300多万人次。

  与此同时,不断深化女职工技术创新活动。组织女职工积极参与“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践行新理念、建功‘十三五’”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探索网上练兵和网上技能比武新形式,广泛开展女职工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发明创造及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引导女职工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浪潮;积极培育女职工创新工作室、创新班组、创新团队,搭建女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展示平台,发挥女劳模、女高级技能人才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广大女职工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创新创优建功立业。如:江西省赣州市总工会目前已建立女职工创业孵化基地18个,为5800余名女职工创业提供了技术培训,80%的参训女农民工、下岗失业女职工实现了再就业;黑龙江省总工会大力开展女职工创业创新创造创效“四创”活动,培养出一大批高素质、高技能女性人才。

  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全总女职工委员会通过开展全国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表彰工作,大力表彰全国五一巾帼奖状(奖章)和标兵岗(标兵)获得者,展示女职工爱岗敬业、创新创造、精益求精的巾帼风采。1990年至2017年,全总共表彰全国先进女职工集体8803个、全国先进女职工15677人。

  品牌6:深入推进家庭文明建设

  ——推动女职工凝聚向上向善力量

  家书《传承》教育儿子传承红军太爷爷的红色家风,《稳稳的幸福》寄语丈夫用清廉去守护家庭幸福,《写给来自星星的你》传递了对患有自闭症儿子的母爱深情……在辽宁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开展的“一封家书”朗诵比赛现场,观众被这一封封家书深深感动。写一封家书、读一本好书、听一场讲座,近年来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广泛开展“培育好家风——女职工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活动,引导广大女职工弘扬主旋律、树立新风尚,建设幸福家庭,在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中凝聚起向上向善力量。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女职工是我国职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家庭生活中扮演着母亲、妻子、女儿、儿媳等多重角色,在传承良好家风、建设幸福家庭等方面有天然的优势。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女性在家庭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2015年,全总女职工委员会下发通知,广泛开展“培育好家风——女职工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在推进家庭文明建设中切实发挥作用。

  ——举办“培育好家风—女职工在行动”大讲堂。围绕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邻里互助等内容,举办大讲堂、专题讲座和先进典型展示等活动,仅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就相继在中国农业银行、昆明市总工会和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团举办了大讲堂,共1万多名女职工参加活动。

  ——广泛开展“写家书·传亲情”活动。2016年“5·15”国际家庭日之际,全总女职工委员会与“为你读诗”微信公众平台合作,通过专题沙龙、微信特别节目、APP专题小站等线上线下互动形式,引导女职工以写家书的方式,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还开展了家书评选、家书微视频、演讲比赛等活动,吸引女职工广泛参与。如山西省9000多个基层单位的50多万名女职工参加活动;河南省1214家企事业单位的4万余名职工参加活动,上报优秀家书、家训5万余篇。

  ——开展“书香三八”读书活动。与书香三八组委会合作,以读书活动为载体,通过阅读分享、专题报告会、书香大讲堂、读书成果展示等多种形式,将家教家风教育融入读书活动,促进家庭文化建设。5年来,全国共有10万多家单位、4000多万女职工参加活动,推荐作品超过20万件。

  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全总女职工委员会还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先进典型推荐工作,大力宣传家庭文明建设典型做法,营造人人崇尚好家风、共同培育好家风的浓厚社会氛围。

  品牌7:职工子女托管服务

  ——解除女职工后顾之忧

  “孩子放学后去哪?”如今在福建,由于工会组织打造的“四点半钟学校”为职工子女提供了作业辅导、书香伴读、兴趣培训等服务,让很多女职工不再为此担忧。在2018年福建省总工会开展的“改革开放40周年福建工会最具影响力十件大事”评选中,“四点半钟学校”成功入选。而在全国,扎实推进职工子女托管服务已成为近年来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服务大局、服务女职工的响亮品牌。

  生育政策调整事关国家和民族发展大计,为全面了解广大青年职工在生育政策调整后的意愿诉求和后顾之忧,2017年全总组织各地工会开展了如何帮助女职工解决生育后顾之忧的专题调研。调研发现,3岁以下托幼机构严重缺乏、孩子放学放假时间与家长上下班时间不匹配、家政服务业欠规范等因素,使得女职工生育面临诸多后顾之忧。

  结合女职工需求,一些地方和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明确工作定位、主动作为,积极推进解决女职工生育后顾之忧工作,开展了各具特点的托管服务。如,上海市总工会提出在用人单位内部建立亲子工作室,率先出台亲子工作室机构设置和管理标准,为促进职工子女托管服务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样板;北京市总工会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做好承接职工子女托管的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潍坊市总工会定位于小城市托管需求,因地制宜、灵活多样推进职工子女托管服务工作。

  在此基础上,2018年,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召开全国工会推动解决女职工生育后顾之忧工作现场推进会,总结交流工会女职工组织在积极开展职工子女托管服务、家政培训和竞赛活动、休息哺乳室建设和依托互联网开展关爱服务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推动开展暑期托管、课后服务等职工子女托管服务。

  为倡导和推动各地工会开展职工子女托管服务,更好满足基层和职工群众需求,全总女职工委员会还开展了全国工会爱心托管班推荐申报工作。经过各级工会自下而上、逐级申报、严格评审,有141个托管班被确定为全国工会爱心托管班。2018年,全总下拨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爱心托管班的重点补助,为各地做好托管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和工作助推。

  在广大女职工及其家庭看来,“开展职工子女托管服务,是工会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为职工办的实事好事!”据了解,上海市总工会开展的“2019年实事项目征集活动”中,支持举办托管班的网民比例居总排名第二位;北京市总工会自2015年开展职工子女暑期托管服务以来,已开办近300个暑期托管班,有1万多名职工子女受益。

  品牌8:女职工关爱行动

  ——成为女职工的“知心大姐”

  几年来,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共安排“女职工关爱行动”专项帮扶资金共计2.4亿元,帮扶救助困难女职工803.57万人次,其中单亲困难女职工120.56万人次,女性农民工162.24万人次……近年来,聚焦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总女职工委员会扎实开展“女职工关爱行动”,成为女职工贴心的“娘家人”。

  “围绕困难帮扶、职业健康、就业服务、子女助学、心理关怀、婚恋服务等六个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服务,扎扎实实地为女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广大女职工更多地感受到党的关怀和工会组织的温暖。”2015年,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印发《关于深入实施“女职工关爱行动”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女职工关爱行动”的主要内容和任务,坚持以女职工需求为导向,推动建立了关爱帮扶的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

  围绕女职工生产生活中的突出困难,全总女职工委员会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做实做细关爱女职工工作。如,密切跟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处理“僵尸企业”过程中女职工就业安置问题,动态掌握在档困难女职工诉求,及时、精准地帮助她们解决实际困难;积极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支持,增强困难女职工内生动力和脱贫能力;健全完善实事化、项目化、规范化服务模式,推进姐妹献爱心、“三八”助单亲、六一慰问等特色服务品牌工作……据统计,2011-2016年,全总每年安排“女职工关爱行动”帮扶资金4000万元。

  而在全国,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也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关爱活动。

  ——贵州、新疆开展万名工会干部关爱万名留守儿童、“民族团结一家亲”等活动,推动实现一对一帮扶解困;

  ——在宁夏农垦集团,女职工冯军艳通过单位工会购买了由自治区总工会和宁夏平安保险公司联合推出的“安康保”,当时她不会知道,正是这份保单,才在她患上重大疾病后缓解了家里的巨大经济压力,帮她解了燃眉之急;

  ——在浙江横店,在南昌市女职工委员会的组织下,来自江西省南昌市各行各业、各个领域的百对新人举行了一场体现“传统中国风”的集体婚礼,由此步入幸福殿堂……

  为更好地满足女职工多样化需求,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还主动适应女职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继续做好就业服务、心理关怀,在为女职工提供物质服务、生活服务的同时,注重加强与女职工的思想交流、心灵沟通,提供更高水平的精神和文化服务,使女职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上一篇:《新时代高校劳动教育论纲》发布暨加强高校劳动教育研讨会在京召开 下一篇: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在京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