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总工会开展“三个专项”活动保障农民工权益

2019-01-09 08:49:39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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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丹东市总工会开展了2018年农民工维权专项行动”、“2018年‘遵纪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法治宣传行动”、“2018年‘遵纪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农民工权益保障的“三个专项”行动和宣传活动。

  201812月下旬,由20名工会干部、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组成的5支法律服务队在东港市、振兴区、元宝区和振安区等选取农民工聚集的区域进行设点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受理法援案件等活动。为了保证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市总先期制订行动方案,具体部署明确了活动内容。

  活动中,市总工会通过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讲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理念和具体内容等,引导广大农民工增强“四个自信”、筑牢理想信念,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市总工会还宣讲劳动法律法规政策,提供法律服务。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结合实际解读工会工作、劳动保障、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提高农民工理解和运用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能力。宣传有关农民工就业创业、子女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政策举措。法律服务志愿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代理农民工涉法涉诉案件,调解农民工劳动争议,特别是在岁末年初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农民工权益问题突出的时间段重点开展法律咨询、劳动争议案件调解、代书、代理等公益法律服务。

  市总工会充分运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做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配合人社、公安、司法、住建、交通等部门联合行动,建立衔接配合、信息共享、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2019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把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作为评选表彰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等荣誉的基本条件,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按程序撤销其所获荣誉。对受理的举报投诉、信访和参与处理的欠薪案件要建立工作台账和清单,逐项解决、销号。对没有处理或正在处理的欠薪案件,制定在春节前处理、解决的措施。对欠薪问题比较严重、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与政府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配合其尽快解决问题。

  活动中,市总工会还帮助就业创业,做好精准帮扶。不断扩大工会组织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的有效覆盖,吸纳农民工加入工会。在落实《全省工会促进就业服务三年工作方案》工作中,加大对农民工技能培训和介绍就业服务比重。做好农民工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和就业分流等工作,引导农民工在当地安置就业、返乡创业。对确因欠薪造成生活困难的农民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精准识别,及时纳入建档帮扶范围予以救助。

  下一步,市总工会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民工“平安返乡”活动和“暖流行动”,重点对因欠薪导致无经济能力返乡的困难农民工提供资金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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