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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全国总工会学习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方案》的通知
2007年8月23日 辽宁省总工会 阅读次数:

  关于转发《全国总工会学习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方案》的通知 
            辽工办发〔2007〕37号

  各市总工会、省产业工会: 现将《全国总工会学习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方案》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学习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劳动合同法》公布实施的重要性。《劳动合同法》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立法宗旨,为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也为工会参与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各级工会要从依法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落实工会维权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劳动合同法》公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增强学习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学习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摆上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抓好抓实。
  
  二、广泛深入学习宣传《劳动合同法》。各级工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劳动合同法》的内容。要把《劳动合同法》纳入工会“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并与学习宣传《劳动法》、《工会法》结合起来,运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对基层工会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指导。力求做到全覆盖,引导广大职工努力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和运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大力推进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各级工会要以贯彻《劳动合同法》为契机,推动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积极参与地方劳动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加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职代会、劳动争议调处制度等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落实“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提高劳动合同履约率。积极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重点抓好以工资、安全卫生为主要内容的集体协商,在县级以下建立健全区域性、行业性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要积极推动和配合各级人大、政府开展劳动执法检查和劳动监察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劳动法律监督作用。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的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各市和省产业工会都要成立“劳动合同法学习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并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确保学习宣传工作的需要。二是要以全国总工会编写的《劳动合同法讲话》为统一的培训教材,对工会干部进行培训。培训教材由各市和省产业工会自行与全国总工会订购。与此同时,还要积极主动地与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联系,共同作好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为明年实施这部法律做准备。三是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工会的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和普及《劳动合同法》知识,努力让广大职工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四是在10月份集中开展《劳动合同法》宣传月活动,各市、省产业工会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大张旗鼓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努力赢造全面贯彻《劳动合同法》的社会氛围。五是要积极组织广大职工参加全国总工会开展的《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竞赛须知、试题及答题卡刊登在9月10日的《工人日报》)。获得全国组织奖前6名的,将进京参加在中央电视台进行的决赛。六是在12月4日(全国法制日),各市、省产业工会都要组织一次送法到车间、到工地活动,《劳动合同法》小册子由省总工会统一印制。 请各市总工会和省产业工会于11月中旬前,把学习宣传《劳动合同法》情况,书面报告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辽宁省总工会办公室 2007年8月6日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文件 总工办发[2007年]19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曰起正式施行。《劳动合同法》的公布实施对于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为更好地发挥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现就学习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劳动合同法》公布实施的重要性。《劳动合同法》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立法宗旨,为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也为工会参与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劳动合同法》公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摆上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二、广泛深入学习宣传《劳动合同法》。各级工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劳动合同法》的内容。要把《劳动合同法》纳入工会“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并与学习宣传《劳动法》、《工会法》结合起来,运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全总将采取组织报告会、报刊专版宣传、编写培训教材、举办培训班和开展知识竞赛等措施,大力学习、宣传《劳动合同法》。各地也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广大职工努力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和运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推进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各级工会要紧紧围绕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主线,抓住《劳动合同法》公布实施的有利时机,积极参与地方劳动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加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职代会、劳动争议调处制度等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落实“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提高劳动合同履约率。积极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着重抓好以工资、安全卫生为主要内容的集体协商,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区域性、行业性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四、加强组织领导。全总“五五”普法领导小组负责学习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工作,办公室设在全总法律工作部。各级地方总工会、各产业工会要加强领导,制定计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组织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深入学习《劳动合同法》,为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作好充分的准备。 请各地于11月30日前将学习宣传《劳动合同法》情况报全总法律工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0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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