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工会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省总工会决定,在全省组织实施“创业计划”,以此来拉动和安置就业,为建设和谐辽宁发挥积极作用。
一、“创业计划”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整合工会内外资源,实施“创业计划”,培养创业带头人,帮助做大做强创业企业,为辽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贡献。
通过组织实施“创业计划”,基本实现每个市总工会在本年度扶持的创业带头人中选择10个项目的工作目标,重点从技术、信息、资金等方面进行扶持,帮助提高经营能力和技术水平,发挥引导和示范效应。努力把“创业计划”办成工会组织促进就业再就业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品牌活动。
二、“创业计划”的主要对象
一是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和棚改回迁困难家庭开办的创业项目。二是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政策性关闭破产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开办的创业项目。三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和复转军人开办的创业项目。
三、“创业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是把工会扶持的创业带头人的生产经营项目纳入“创业计划”,帮助研究发展思路,规划发展前景。
二是组织专家学者“智囊团”,为创业项目出谋划策、提供技术咨询,协助办理创业手续。
三是利用工会就业培训基地,开展SYB创业培训及技术、管理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创业者的素质。
四是组织经济效益好、产品适销对路、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企业与创业者签订合同,通过连锁经营、合作生产、技术转让等形式,帮助做大做强企业。
五是组织企业家、技术能人、管理人员、劳动模范与“创业者”“一对一”结对子,通过“师傅带徒弟”的方式,进行指导,提高创业成功率。
六是为创业项目提供小额借款资金,借款额度在3~5万元,借款期限2年,特殊情况展期1年,期满一次性返还本金,不计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