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沈阳市总工会与沈阳市司法局联合举行了沈阳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揭匾仪式,这标志着全国第一家经司法局批准设立的副省级城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沈阳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正式成立。该中心受市总工会、市司法局领导和监督,业务上接受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导,是为全市职工、农民工、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免费提供服务的专职法律援助机构。中心可为困难职工、农民工,工会组织、工会干部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安排律师承办诉讼、仲裁类法律援助案件等多项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