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华冶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是1992年创办的一家民营企业,现有员工326人。集团下设4个子公司,即:华日办公家具有限公司、华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华呈动力设备公司、动力设备厂。是生产重工电气装备科技制造企业,主营产品:工业工艺用特种变压器,高、低压电控自动化柜,继电保护设备及钢质办公家具等。与西门子、通用电气等国际公司进行合资合作,产品广泛应用于冶金、石化、电力、机械等领域。企业荣获“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辽宁省龙腾计划重点发展企业”、“鞍山市外向型经济先进企业”等称号。
2006年5月,在“双合同月”活动中,公司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成功地签订了工资专项合同,市总工会在公司召开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现场经验交流会,在全市推广了公司经验。
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辽宁华治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工会主要采取以下做法:
一、凝聚劳资共识,形成推进工作合力
1、在管理理念上达成共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对一个非公企业来说,更是一项具有挑战性工作。无论是企业经营者,还是职工,在思想认识上都存在着疑惑。针对这种状况,辽宁华治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工会首先统一劳资双方的认识。工会主动出击,主动操作,为了明确工资协商的目的,在企业内部开办了一个短训会,请公司老总、行政管理人员、工会委员及部分职工代表30人参加了培训,利用两天时间,请市总法律部、劳动局工资处的负责同志讲解了为什么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以及它的重要性,讲解了有关工资集体协商方面的法律法规,介绍了全国、全省开展这项工作所取得的显著成果。通过这样一个集中培训,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首先企业经营者有了一个比较清醒的认识,他们感觉到工资集体协商对企业来说是贯彻“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的需要,是深化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需要,是构建和谐企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工会干部和职工也感觉到工资协商不是可有可无的,不是没事找事,这是法律赋予职工的一项重要权利,是表达和维护职工利益的一个具体途径,从而进一步增强自觉运用工资协商机制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
2、在维权上达成共识。过去,一提到维权,就认为这是工会自己的工作,与企业无关,有的人甚至把工会的维权与企业的发展对立起来。辽宁华治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工会在举办的劳资双方座谈会上深刻地探讨了如何做到企业发展与职工维权两者的统一。大家一一列举了很多事例,辨证地多角度地看待这项工作,一致认为:维权不仅是工会的职责,也是企业行政份内的义务,一个开明的企业经营者,首先是职工利益的维护者。在考虑企业的长远利益的同时,必须顾及职工的具体利益。工资是职工的基本生活来源,是职工经济利益的核心。目前,由于法律法规及监督手段的不完善,职工工资拖欠、克扣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其中,长期以来,职工工资不增长或增长非常缓慢,究其原因,也是由于企业缺乏必要的约束机制,企业经营者一个人说了算造成的。所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也是对劳资双方的一种约束,是维护职工权益的一个重要举措。
3、在构建和谐企业上达成共识。辽宁华治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工会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时,工会发出了问卷,给大家提出了一个讨论题:工资集体协商的目的是什么?就是维护职工利益,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的发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不仅不会影响企业的发展,由于及时调整企业劳资关系,化解劳资双方的矛盾,进而极大地改善了劳资关系。推行工资协商,这是建立新型的劳资关系,构建和谐企业的内在要求,在经营者和职工之间建立了相互沟通和相互理解的通道。 双方在认识上,达到了空前的共识,在企业中形成了一个良好的氛围,为开展工资协商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确保协商质量 华冶集团是一个管理比较规范、效益比较好的民营企业,根据这种情况,辽宁华治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工会在协商前确定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基础要稳、起点要高的原则,以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为目的。在协商中主要把握了以下几个环节:
1、学懂弄通政策法规,规范协商程序。工资协商对劳资双方都是一个新的课题,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要完全地了解和掌握其理论、法律、政策依据,决不能糊里糊涂,似是而非,而是依法规范协商程序。首先,辽宁华治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工会分几个层面来组织学习,一方面是自上而下的,市总工会给辽宁华治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工会拿来《工资集体协商法律政策汇编》小册子,给行政副总以上领导每人一本。另一方面,是自下而上的,辽宁华治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工会把小册子发到工会小组。大家通过学习,对工资集体协商由原来的一无所知到有了一定的认知。其次,推举产生双方的协商代表。职工方代表由工会主席、女工委员、职工代表等5人组成,行政方代表由法定代表人、副总、经营处长等5人组成,在广泛收集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协商方案,经过多次协商后,召开了华冶集团二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并由工会主席代表职工与公司经理当场在合同上签字,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全票通过了《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
2、事前沟通,把握协商技巧。辽宁华治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工会在协商时,并不是简单地走过场,而是做了大量细致的准备工作。首先,辽宁华治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工会组成了工资协商准备小组,在向行政方发出要约后,得到行政方同意协商的答复后,起草了《工资集体协商草案》,发到每个员工手中,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在收集反馈的信息中有几条建议超出了《劳动法》和《女职工保护条例》中规定的范围,而这些问题又是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而对这一情况,辽宁华治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工会心里有很多顾虑,担心这些问题的提出会引起行政方的不满,会认为辽宁华治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工会得寸进尺。所以,辽宁华治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工会采取事前进行沟通的方法,征求行政方的意见。两天以后,行政方给辽宁华治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工会的意见是可以协商。得到这个答复,辽宁华治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工会感觉有机会了。马上收集能够让这些问题站住脚的理由和依据。在首轮的协商过程中,辽宁华治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工会提出了4个议题,在双方面对面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有3个议题达成一致意见。辽宁华治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工会没有再强硬坚持,而是提出休会,待条件成熟再协商。休会期间,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了提出“我为企业献计献策”活动,仅3天时间,大家就提出了30多条建议。既有企业管理方面的建议,也有生产经营方面的建议,辽宁华治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工会把这些建议整理归纳后呈报行政领导,老板非常高兴,他说:企业是我个人的,也是大家的,企业生产的目的是获取最大的利润,但同时要提高全体华冶人的生活水平,推动社会的进步。大家这么关心企业,敢于大胆地提合理化建议,这是好事,只有敢想,才能敢做,才能创新。抓住这个契机,辽宁华治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工会又进行了第二轮协商,这一次协商既是华冶集团的协商会,又是全市工资协商的现场会,全市有150余名企业经营者和工会干部、职工代表参加了现场观摩。辽宁华治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工会不是作秀,没有预演,在150人的注目中,进行了面对面,有理有据的12个回合的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了高度一致,确保了协商质量。协商的这个过程使辽宁华治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工会很感动,很难忘,很受益。从中也悟出了这样一个道理:企业和职工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
3、既维护职工权益,又要兼顾企业发展。协商中工会方代表根据了解和掌握的第一手资料,提出了年工资增长幅度为12%的要求,并详细说明了提出这样一个幅度的依据和可行性。行政方经营部的代表认为工会提出的要求是符合企业的实际的,但同时,又提出了企业要上一个新的项目220KV特种变压器工程的生产,势必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该项目的前景非常乐观,但是项目的收益从投入到产出需要有一年多的生产周期。如果把这部分收益提前计算在企业的利润中,将影响资金的周转,影响企业的发展。工会方代表了解这个环节就征求职工的意见,把企业暂时的难处讲给职工听,辽宁华治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工会要为企业的长远发展着想,企业发展了大家才能受益。最后双方在协商中,确定年工资增长比例为9%。辽宁华治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工会不仅就工资增长幅度进行协商,还把涉及到工资的其它议题也纳入到协商范围中,通过反复协商,达成一致。第一,生产现场辅助工人和企业的清扫保洁辅助岗位要实行同一工资标准,月工资为550元,现场辅助工人还可以在这个基础上上浮25%;第二,企业职工的子女参加全国规定统一高考、中考时,家长可以在考试期间带薪休假陪考;第三,职工为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自愿进修学习与本岗位相关的业务知识,可以带薪休假复习,在毕业文凭正式拿到时,报销其学费。另外,又把原来在《集体合同》中有关女职工保护的内容在《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中进行了补充,即:女职工符合晚育年龄并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产假期间在原来国家规定的90天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累计为150天,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女职工在预产期的前两个月可以提前离岗休息,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女职工从怀孕起,如果情况特殊,本人可以申请休假,企业按时发给基本生活费500元。
三、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共同推进企业发展 公司签订《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后,改变了过去工资由行政领导说了算的状况,改变了用行政手段解决劳资纠纷的做法,初步形成了劳资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劳资矛盾的有效机制。 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现在,职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呈现出持续稳步的增长势头,职工平均年收入由2005年的10920元增加到现在的12552元,增加幅度在12-15%以上。《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中的条款全部履约兑现,没有发生一起劳资纠纷,没有一个人因为工资而找领导闹事,真正建立了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使职工不仅是企业经营成果的创造者,也是企业经营成果的受益者。极大地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促进了企业的发展,达到了双赢的目的。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使工会组织树立了形象,企业经营者树立了威信,拉近了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距离,经营者和职工形成了“老板爱职工,职工爱企业”的良好氛围。
2007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