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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总工会精心组织双合同月活动帮助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007年3月29日 辽宁省总工会 阅读次数:

  2006年4月,省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委员会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双合同月活动,这项活动的开展,为各级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活动平台。阜新市总工会安照省三方的统一部署,以双合同月活动为契机,加大力度协调好劳动关系,维护大局稳定,在市劳动关系监督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在全市广泛开展了双合同月活动,特别是将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作为双合同月活动的重点,取得了显著成效。借此机会,将阜新市总工会的具体作法向与会的领导和同志们作以汇报。

  一、分析情况,明确重点 为抓好双合同月活动,06年2月,市总工会建议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正副主任的市劳动关系监督委员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双合同月活动方案。会议决定:由市总工会牵头,成立“阜新市双合同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周久才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的副市长黄之峰担任,成员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经贸委、工商联、公安局等13个单位。

  为了提高双合同月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会议认真分析了阜新劳动关系状况,以此为依据确定活动的重点。阜新市现有在职工近31万人,其中,公有制企业职工为约11万人,非公企业15万多人,还有进城务工人员约6万人,仅棚户区改造建筑工地就有农民工3万多人。其中,公有制企业能够100%签订劳动合同,非公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能达到70%,而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约为50%。阜新市总工会连续五年开展的维权大检查表明,有相当一批非公企业劳动用工不规范,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劳动争议个案普遍存在,尤其是一些建筑企业以农民工流动性大为由,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因未签劳动合同而引发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由于建筑工程存在层层分包现象,在大小包工头承包的建筑工地,有相当多的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每到年末,没拿到工钱手中又无合同凭证的大批农民工到政府和工会上访。 根据以上实际情况,会议决定2006年度双合同月活动的重点:一是在非公企业抓好两个合同的签订;二是下大力气在建筑行业组织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会后,以阜劳监委[2006]2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开展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确定每年的4月份为阜新市双合同活动月,要求各县区局行业办的劳动关系监督委员会,在3月上旬要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并举办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作指导人员的培训班,为开展双合同月活动奠定法律政策基础;3月末前,要对本地区本系统所属企业双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自检自查;4月份,在各单位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市劳动关系监督委员会重点抽查30户非公企业。 为搞好源头维护,变以往年末帮助农民工讨薪为事前维护,去年3月9日,在各建筑工地动工之初,阜新市总工会组织召开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座谈会”。邀请市委、市人大、主管副市长、劳动、建委、信访、房产、公安、法院等有关单位和10家新闻单位参加会议。全市7大建筑公司的法人代表在会上承诺:“要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他们的承诺,通过新闻媒体广为宣传。起到了社会监督的效果,同时为农民工选择务工单位提供了参考信息。 在双合同月活动中,市总工会还编印了《职工维权手册》和《进城务工人员维权指南》各1万册,免费发放到企业职工和农民工手中。

  二、精心策划,隆重启动 为使全社会都重视双合同月活动,去年的3月30日,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共事业与房产管理局三家联合,在城南棚户区工地举行了“双合同月活动启动暨农民工劳动合同现场签订仪式”。 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周久才作了动员讲话,要求全市各级工会和劳动行政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开展好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月活动,要依据《劳动法》、《工会法》和《辽宁省劳动合同规定》以及2004年阜新市政府54号市长令,利用两个月时间,帮助指导所属企业100%签订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主管副市长李明山代表市政府讲话,支持市总工会牵头组织农民工现场签订劳动合同,从源头上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双合同月活动。 在双合同月活动启动仪式上,市房建总公司与第一批进工地的160多名农民工现场签订了劳动合同,为全市建筑企业起到了表率示范作用。全市各县区局行业办工会、劳动行政部门等有关人员300多人参加了启动仪式,以此拉开了全市“双合同月活动”的序幕。省市10家新闻单位作了宣传报道,在全社会形成了“双合同月活动”的浓厚氛围。 启动仪式之后,阜新市总工会还在《阜新日报》出专版,宣传《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介绍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市总工会和市劳动的领导撰写署名文章,宣传双合同月活动的重大意义和活动内容,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用工的舆论氛围。 为使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在双合同月活动中,市总工会与劳动部门联合,于去年4月10日、4月14日又分别在棚户区工地组织了农民工现场签订劳动合同、加入工会组织的仪式。500多名农民工与用工单位当场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加入了工会组织,市总工会现场向农民工发放了《进城务工人员维权手册》,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周久才和分管的副市长等有关领导都参加了现场会,各新闻单位进行了现场报道,在全社会大造声势,宣传要依法用工,为农民工撑腰壮胆,达到了源头维护,事前维护的目的,从而也推动了建筑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现场会后,劳动监察部门及时到各建筑工地进行检查,监督企业与所有的农民工都签订劳动合同。 阜新市各级工会都非常重视双合同月工作。彰武县和阜蒙县等县区总工会也举办了双合同月活动启动暨农民工现场签订劳动合同仪式。各县区局、行业办的工会牵头,组织劳动关系监督委员会主要成员单位,利用20多天的时间,对所属正常生产的970 户企业签订和履行两个合同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对未签集体合同的140户企业发出了《关于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建议书》,对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226户企业发出了《关于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问题的建议书》。有58个企业接受了建议补签了集体合同,补签劳动合同4469份。使非公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5%。

  三、重点抽查,限期整改 为使双合同月活动即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市劳动关系监督委员会的13个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于4月17日—24日对29户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进行了维权检查。联合检查组以听取企业汇报、查看合同文本和财务账册、到车间现场检查、找职工访谈等方式,重点检查了企业依法建立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工资协商制度的情况,职工(农民工)工资支付、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加点工资支付的情况;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情况;依法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工会工作,职工民主权利保障等情况。在检查中,劳动监察部门对9户企业下达了“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限期整改指令书》,对12户企业下达了询问通知书;市总工会对5户企业下达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卫生监督部门对3户企业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各新闻单位跟踪报道了维权大检查的情况。对依法用工、关爱员工的企业进行了正面宣传,对不依法管理、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个别企业进行了曝光。

  大检查结束后,市劳动关系监督委员会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作了汇报,并在《阜新日报》刊登了维权大检查的情况通报。至5月末,限期整改的9户企业依法补签了劳动合同1500多份,有8户企业补缴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费100多万元。有5户企业补签了集体合同。在双合同月期间,市总工会还与市司法局、市建委联合,在建筑工地举办了“为农民工送法律”活动,现场为农民工发放法律书籍,请律师为农民工现场指导签订劳动合同、作法律咨询。市总工会还组织各级工会在工地为农民工办了100所夜校,送去100台彩电,放映了100场电影,为农民工讲法律,讲安全,搞技能培训等。

  去年的8—9月,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总工会、公安局、建委等9个单位和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以市政府名义,对全市660户各类用人单位进行了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执法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内容仍是双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使双合同月活动在更宽领域得以深入开展起来。

  四、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双合同工作的深入开展 开展双合同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决不是一、两次的活动就能全部完成的,必须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双合同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此,阜新市总工会还开展了以下工作:

  1、制定和实施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去年3月14日,经市总工会建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总和建委等部门参与起草,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阜政办发[2006]29号文件,即《关于做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决定建立和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明确规定:开发(建设)单位按工程总面积×30元/㎡的标准缴纳工资保证金;工程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要按工程总面积×20元/㎡的标准缴纳工资保证金;劳动分包企业按总人工费的20%缴纳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

  2、以争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促进双合同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去年的6月21日,市劳动关系监督委员会在阜新梅雪啤酒有限责任公司召开了“双合同月活动总结暨争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现场经验交流会”, 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市劳动关系监督委员会主任周久才主持会议,市劳动关系监督委员会副主任、副市长黄之峰总结了全市开展双合同月活动情况,动员全市企业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积极争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以双合同规范企业,以创建促双合同的落实。和谐企业的评定标准主要是两个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在会上,梅雪啤酒公司介绍了本企业关爱职工,依法签订和履行两个合同,落实职工合法权益的经验。市委副书记于言良作总结讲话,市人大、市政协和各县区局行政领导、工会干部、新闻单位200多人参加了大会。去年12月14日,市劳动关系监督委员会又召开了“阜新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表彰大会”,授予8户非公企业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并以市政府名义授匾。

  3、在建筑企业建立和实施依法用工诚信制度,促进劳动合同的落实。去年6月,在市委书记的提议下,由市总工会牵头,劳动、建委、房产和公安部门联合起草,以市政府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印发建筑企业和项目经理依法用工诚信制度的通知》,决定在全市建筑企业实施15条诚信制度,并对建筑企业和项目经理制定了6条制约措施,其中最主要条款就是企业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拖欠工资,保障安全生产。7月初,市总工会牵头,与劳动局等五家联合下发了阜工发[2006]37号文件《阜新市建筑企业和项目经理依法用工诚信制度实施方案》,7月28日,五家联合召开了“阜新市建筑企业、项目经理诚信制度实施动员大会”,副市长李明山作了动员报告,周主席作总结讲话。来自建筑一线的50名建筑企业的法人代表和1300名项目经理先后在“诚信用工承诺”条幅上签字,各新闻单位作了宣传报道,在全社会造成浓厚的舆论氛围。9—10月份,五家联合到建筑工地检查评比诚信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重点检查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12月20日,五家联合召开了总结表彰大会,对落实诚信制度,关爱农民工的3户诚信建筑企业和10个诚信项目经理进行了大张旗鼓地表彰。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去年,通过开展双合同月活动,阜新市非公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了85%,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0%,社会保险费收缴成绩也很显著。全市建筑业近2。6万多名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签订率约是79%,是历史最好的一年。06年下半年,市总为180多名在现场会上签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讨回了工资。06年12月,副市长黄之峰在“阜新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说:2006年,是阜新市劳动关系最和谐稳定的一年,这得力于市总工会做了大量工作,市总牵头开展的双合同月活动和和谐企业评选活动,促进了全市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在双合同月活动中,尽管阜新市总工会和劳动部门作了积极的努力,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由于建筑工程管理不规范、建筑业施工特点导致农民工流动性大、建筑企业和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等因素,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仍有很大差距,从而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仍然存在。

  去年11月30日,市政府召开第45次常务会议,决定:“由市总工会牵头,市建委等部门配合采取措施,今后对凡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在招标中一票否决,建立保证金制度,以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今年1月,阜新市成立的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组长是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周久才。非公企业双合同签订和农民工权益维护是07年市总工会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双合同月活动的重点。今年2月,市劳动关系监督委员会已下发了文件,对07年的双合同月活动作了部署。计划3月末举行双合同月活动启动仪式暨农民工现场签订劳动合同、加入工会、参加工伤保险等大型活动。4月份继续做好维权大检查。市总将参与建筑业工程招投标活动,行使市政府授予工会的一票否决权。 
                     200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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