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阳市总工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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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收入分配是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去年,辽阳市总工会对全市企业职工收入分配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从总体上看,辽阳市企业职工工资普遍有所提高,但是仍然存在着工资偏低,与社会经济发展不同步,收入差距过大,缺少增资机制等问题。这些问题具有普遍性,为此中央高度重视调节收入分配问题。在“十一五”规划中提出了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的目标。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维护职工在收入分配方面的利益,市总工会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今年工会工作重点,举全会之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辽阳市总工会的做法主要是: 一、 积极争取各方支持 1、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列入市人大议案 在年初人大会议上,市总工会领导积极建议,联名十名人大代表,向人大常委会提出开展工资协商,提高职工工资的议案。此议案为人大财经委今年唯一的议案。人大责成市劳动部门承办并于年底听取议案落实情况。将工会提出的推行工资协商列为人大议案从根本上改变了工会单打独斗的局面。 2、向市委常委会汇报 今年6月末,市委换届后,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田长连同志马上向新一届领导班子汇报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意见。常委会原则同意了工会工作安排,指出工会当前工作重点是维权,特别是要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建立工资协商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工资分配共决、工资合理增长和按时足额发放的机制,做到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 3、召开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 4月5日,市政府与市工会召开第五次联席会议。以往的联席会议涉及许多议题,这次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职工收入问题。市长及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市长赞同工会提出的合理提高职工收入水平,开展工资协商的建议,同意工会提出的建立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定期发布制度、定期发布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资发放预警制度、工资保障金制度和工资协商指导员制度,并对开展此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4、向人大、政协通报 今年,按照省总工会的要求,市总工会与人大、政协分别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在建立联系制度的会议上,市总工会向人大和政协通报了关于开展工资协商工作的意见。人大、政协充分肯定了工会的工作思路,表示积极支持工会工作,适时对开展工资协商情况进行视察。 5、借鉴外省经验 经政府同意,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建委、法制局、市人大经济委组成考察小组赴江苏扬州、镇江、无锡学习考查。江苏三市的领导给了大力支持,把他们的经验做法毫无保留地提供给辽阳市总工会。江苏之行更加坚定了辽阳市总工会开展工资协商工作的信心,同时也进一步充实完善了工作思路。 二、建立政府牵头工作体系 政府对工资收入分配具有宏观调控的职能,工资协议亦由劳动部门审查和监督,工会是职工的代言人,是协议中职工方的代表。因此,开展工资协商必须得到政府的认同与支持,必须由政府主抓。在市工会建议下,市政府建立了工作体系。 1、成立辽阳市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由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委常委、总工会主席田长连,副市长陈强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劳动、财政、税务、工商、工会、企业家协会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各类企业依法推进工资协商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定期研究和解决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已经召开了两次会议,对工资协商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对策。各县(市)区先后成立了以常务副县(市)区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出台了本地区工资集体协商方案,积极组织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2、以政府名义召开工作会议。7月中旬市政府召开了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议。参加人员为各县(市)区主管工资分配的县(市)区长、劳动部门领导和工会主席,委局工会主席、部分企业劳资人员及工会主席。会上,下发由劳动关系三方联合制定的《辽阳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实施细则》,三个试点企业及工会组织做表态性发言,常务副市长做了动员讲话,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专题部署。会议结束后,各县(市)区委分别召开了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工会和劳动部门的汇报,成立了本地区工资协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确定了工作目标。 3、以政府名义制发文件。以政府名义下发辽市政发[2006]28号《关于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和《辽阳市建筑企业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通知》明确了开展工资协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内容、推进步骤、推进措施及职责分工。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要加强对工资集体合同的审查,规范签订的程序。工商部门和劳动监察部门要把工资协议及履行情况纳入年检内容,列入劳动保障诚信档案,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劳动仲裁机构要及时受理工资协议纠纷。上级工会组织要帮助、指导企业工会行使要约权,依法保护基层工会干部和职工协商代表的权益。企业家协会要指导企业经营管理者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依法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劳动、财政、银行要加强工资总额和工资手册的管理。银行对不办理工资手册的单位,不支付工资性基金;税务部门对没有工资总额的企业不执行职工实发工资税前扣除政策;统计部门要及时掌握、分析职工收入变化情况;财政部门、劳动部门要搞好工资总额的联审;各级政府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工资协商的企业,要依据《工会法》第53条规定,责令改正,并把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作为评先荐优的条件。 三、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 1、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定期发布制度。每年四月份,根据辽阳市当年国民经济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劳动就业、人工成本及上一年职工工资水平等情况,测算和发布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为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生产经营正常、有支付能力的企业,可按基准线增长;经济效益较高、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可在基准线与上线区间内增长;经济效益一般、支付能力较弱企业或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在基准线与下线区间内增长。 2、定期发布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劳动部门每两年发布一次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3、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企业工会向企业提出签订工资集体合同要约,双方依据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结合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等情况协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工资协商每年进行一次。 4、工资发放预警制度。企业工会和劳资部门分别向上级工会和劳动部门报告工资支付情况(零报告)。对企业连续欠薪两个月或累计欠薪三个月的,由劳动部门发出工资预警通报,并在全市媒体上公布,由劳动监察部门对其实施重点监察。 5、工资保障金制度。凡在市里参与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建筑企业和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都必须建立工资保障金制度。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按工程中标价的2%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承建施工企业中标后,2%的投标保证金不再退还企业,而直接转为工资保障金。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银行开专户储存。如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工程竣工后,经核实没有发生拖欠克扣工资情况后,保障金本金或余额及利息一并退还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不按要求预交工资保证金的,施工管理部门不颁发施工许可证或暂停其招投标资格。 6、工资协商指导员制度。工资集体协商涉及诸多因素,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搞好工资协商必须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并对其进行法律知识、工资政策、协商技巧、合同常识等培训,提高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工资协商指导员由各县(市)区、委、局劳动和工会干部及基层劳资和工会人员组成。工资协商指导员主要承担政策咨询、培训协商代表,或者受聘请担任企业工资协商代表、协商顾问等职责。 四、举全会之力,分步实施,重点突破 辽阳市开展工资协商的任务分三年完成,今年集中抓好50户非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2007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60%,其中百人以上企业建制率达到80%;2008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90%。今年的任务就是全力抓好试点工作。在确定试点企业时,在县区还选择了7个行业,进一步探索签订区域性或行业性工资合同的路子。 1、培训工资协商指导员和协商代表 今年,由工会和劳动部门聘任了50名工资协商指导员。其中市县两级劳动保障部门10人,市县委局工会系统40人。市总工会所有的班子成员和各部室的部长(主任)均作为工资协商指导员。8月初,分别对50名工资协商指导员和100名试点企业的协商代表进行了工资协商基本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在培训中强调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中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按劳分配为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要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要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幅度及双赢原则。 2、制定工作方案 市总工会所有的部室集中8、9两个月的时间深入企业开展工资协商工作。为按时完成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工作方案,确定了具体实施步骤:8月1日—8月10日为宣传发动、形成共识阶段;8月11日—8月15日为签订劳动合同、厂务公开阶段;8月16日—8月20日为推荐协商代表阶段;8月21日—8月25日为提出要约、酝酿、沟通协商阶段;8月26日—8月31日为协商谈判阶段;9月1日—9月5日为审议通过阶段;9月6日—9月10日为登记备案阶段。 3、分组包户,分类指导 将50名工资协商指导员分成八个小组,每组都由一名领导担任组长;每个指导员都包一户企业,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深入企业开展工作。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实行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一是对鸿飞电器制造集团有限公司等生产经营正常和效益较好的企业,重点解决建立工资增长和调整机制,使广大职工共享企业改革发展的成果;二是对威尔玛超市等企业,重点就工资支付办法进行协商,重在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确保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三是对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通过协商合理确定工人的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四是对实行岗位工资制度的企业,把确定和调整岗位工资标准作为协商重点。五是对辽阳炭素厂等因厂址搬迁、生产任务不足等造成企业效益不佳的企业,通过协商建立起工资依法支付制度,确保职工工资水平不降低,工资支付不拖欠。一些企业还聘请工资协商指导员为本企业的协商代表参与签订工资合同的全过程,把职工不敢表达的意见通过聘请的指导员反映出来,提高了工资合同的实效性。 4 、编发工作动态,召开调度会 为推动工作的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发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动态》,对工作进展情况、好的做法、典型单位进行通报。该动态发放上至市、县区委书记、市长、区长,下至每年名指导员和新闻媒体,现已编发6期。与此同时,还不定期召开调度会,各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通过调度会,掌握了工作进度、摸清了问题、提出了解决的意见,使这项工作平衡开展。 5、边调研、边指导、边宣传 在进点开展工作中,市总工会田主席经常带领工会干部深入试点企业开展调研,了解基层开展工作情况,帮助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并及时纠正错误。在调研的同时,还要求媒体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进行大力宣传,扩大开展工资协商工作的影响。9月份,电视、电台、报纸多次报道工资协商工作。 目前,辽阳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50户试点企业已经全部与职工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覆盖企业219户,涉及职工12486人,其中行业工资合同7份,覆盖企业176户,涉及职工2835人。企业与职工双方就工资进行集体协商,已经形成了一种机制。二是工资支付行为得到了完善。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有力的遏制了企业拖欠职工工资、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等现象,也促进了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文圣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往加班加点仍按职工月薪支付工资,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后,企业延长工作时间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三是促进了企业发展,职工工资实现了稳步增长。50户工资集体协商试点企业职工工资得到了普遍提高,其中,13户企业工资增长达到了10%以上,辽阳奥克集团工资合同规定职工工资增长15%;30户企业工资增长达到了3%-10%。,实现企业与职工的“双赢”。四是维护了职工社保待遇和福利。工资集体协商,不仅仅就工资一事一议,还将社会保险、劳动福利待遇等职工收入权益的事项纳入工资集体协商合同。五是工资分配公开化,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有的企业虽然经过协商后,工资没有得到增长,但是职工参与协商,共同决定工资分配标准,提高了分配的通明度,职工没有怨言。如辽宁辽无一电子有限公司因受市场影响,经济效益大幅度下滑,经协商确定职工工资保持原有水平,职工理解企业,企业也关注职工。目前,班子成员正在紧锣密鼓地跑市场,力争来年生产形势好转,为职工增加工资,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10月下旬,辽阳市总工会在50户试点企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满意度测评,职工满意度达到了95%。目前,在50户试点企业的基础上,又有80户企业实行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中央广播电台、《工人日报》分别报道了辽阳市政府主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经验。 五、下步工作设想 今年50户试点工作已经结束,明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要达到60%,其中百人以上企业建制率达到100%,任务相当繁重。 1、继续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领导。把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摆在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位置,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明确责任,督促检查,扎实推进。明年,市政府将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把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到县(市)区,并定期督查工作进展情况。劳动保障、工会、国资委、企业家联合会等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自作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2、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明年,是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第二年,按照三年工作目标的要求,在巩固50户试点企业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积极行使要约权。要按照辽宁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的要求,把每年的四月定为“双合同月”,积极开展“要约行动”,扩大工资协商的有效覆盖面。将在全市企业中普遍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除职工人数较少的企业外,全市所有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要全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确保完成2007年全市企业建制率达到60%以上的工作目标。 3、加强和完善指导员队伍制度。建立市、县(市)区两级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分片包户开展指导活动,努力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质量和实效。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法规政策、业务指导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指导员政策水平。 4、总结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今年12月中旬,辽阳市将召开工资集体协商经验交流会暨再动员部署大会,树立和总结典型经验,部署明年工作,并利用现场推进会等形式扩大典型经验,用典型带动全局工作开展。 5、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去年,我省先后颁布了《辽宁省实施工会法规定》、《辽宁省工资支付条例》、《辽宁省企业集体合同规定》等一系列直接关系职工权益保障的法规。各级工会要用好、用足法规资源,积极主动地推进工资协商工作的开展。采取新闻媒体宣传、开设企业法人培训班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目的、意义及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咨询教育活动,坚持做到宣传政策与指导工作相结合、宣传典型与总体推进相结合,把法规政策、协商要求、操作方法、协商程序等宣传到每家企业、每位经营者和广大职工群众,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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